屈從中共遣返法輪功學員令韓國政府蒙羞

【新唐人2011年9月14日訊】(大紀元編輯部報導)近日,韓國法務部首爾出入國管理事務所工作人員闖入一法輪功學員家中,將其綁架之後連夜移送至外國人拘留中心。目前,此法輪功學員隨時面臨被強制遣返回中國的危險。這是韓國政府近兩年繼遣返十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後,對申請難民被拒的中國法輪功學員採取的又一次惡性行動。

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遭受殘酷迫害的大背景下,韓國法務部的做法,無異於落井下石,助紂為虐,為世所不恥。我們對此表示強烈的譴責。同時,韓國法務部的做法,嚴重違反了韓國的相關法律及韓國政府簽署的國際公約,嚴重損害了韓國政府的形象,也令韓國民眾蒙羞,如不糾正,亦將對韓國的未來造成嚴重影響。

眾所周知,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中國大陸發生了殘酷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數十萬人乃至百萬人被當局逮捕、關押,他們遭受毆打、電刑、地牢、水牢、暴曬、藥物摧殘、性虐待等酷刑折磨。民間渠道核實的就有3,4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這只是冰山的一角。

在國際社會對這場迫害紛紛表示譴責和抵制之時,韓國政府卻在過去兩年裡先後6次強制遣返了10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將他們置於受迫害甚至有生命危險的境地。韓國政府的做法,違背了基本的道義與人權準則,違背了韓國出入國管理法,也違反了《聯合國難民公約》等國際公約。

據韓國法務部出入國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第八節第二行規定:「法務部長官對於沒有得到難民資格批准的個人、特別對於需要進行人道考慮認證的情況,根據總統令可以給予其滯留許可。」

根據1951年7月28日通過的《聯合國難民公約》第33條,任何締約國不得以任何方式將難民驅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因為他的種族、宗教、國籍、參加某一社會團體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而受威脅的領土邊界。截至1997年1月1日, 公約締約國共為128個,韓國即為其中之一。公約締結的目的就是保證那些因種族、宗教、國籍等原因而淪落為難民的人可以最廣泛地享有基本權利和自由,因此締約國韓國收留被中共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是其責任所在。

韓國於1995年加入的「反酷刑條約」第3條規定,任何當事國不得向有證據證明可能會受到拷問對待的其他國家驅逐、遣返或引渡個人。

那麼,韓國政府為何漠視世界人權公約,漠視聯合國難民公約,冒天下之大不韙?很顯然,壓力來自於中共。

據不願透露姓名的韓國政府消息人士對韓媒記者透露,中共分管宣傳的政治局常委李長春2009年訪韓期間,即明確示意並脅迫韓國政府「要把法輪功學員趕出韓國」。此後不久,韓國法務部開始迅速對法輪功難民申請者做出否決處理,遣返法輪功學員事件自此開始。

在2009年7月韓國兩次遣返法輪功學員後,美國曾有23位議員聯名致函韓國政府,要求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然而,韓國政府無視忠告,之後再次遣返4人;如今,更是變本加厲,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上訴權,擬直接遣返。

我們不禁要問:韓國政府難道真的是中共的傀儡嗎?這背後到底有著怎樣的見不得人的交易?

無論是何種原因,韓國政府屈從中共踐踏人權、民主與法制的做法,都是極其不明智的,也不會為廣大韓國民眾所接受。在世界走向自由、在中國一億多民眾退出中共惡黨相關組織之時,有著民主自由精神的韓國政府卻開歷史的倒車,這無異於自我毀滅。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12年了。當初中共妄圖要3個月消滅法輪功,12年過去了,法輪功卻遠播110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真相越傳越廣,迫害難以為繼,中共自己卻走向窮途末路,搖搖欲墜。韓國政府難道真的要與末路邪黨捆綁在一起嗎?在中共對著千百萬善良法輪功學員進行血腥鎮壓之時,韓國政府真的希望自己手上也沾上斑斑血跡嗎?真的要將自己送上歷史的審判台嗎?當迫害被制止的那一天,當人們追查審判的罪惡的時候,韓國政府有何辦法為自己洗刷清白?

韓國是一個信奉佛教、基督教的國家,對善惡有報的價值有著深刻的瞭解,大韓民族也是一個有骨氣的民族。請韓國政府三思,你們是否要將整個大韓民族揹負著不仁、不義的罵名,或要跟隨中共走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無視他人苦難的時候,災難離自己也就不遠。鄭重希望韓國政府糾正目前違背其國家國策、違背國際公約的做法,不要再屈從中共,而是選擇尊重人權、民主和法制,為韓國和韓國人民選擇一條正確的道路,為韓國帶來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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