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胃王比賽 監委:政府別帶頭

【新唐人2011年11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日電)監委今天指出,民眾參加大胃王比賽就醫,卻用全民健保資源,違反公平正義,呼籲相關單位訂定規範,政府別帶頭舉辦或贊助大胃王活動,此外,媒體報導時也應加註警語提醒民眾。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程仁宏、尹祚芊所提調查報告指出,大胃王比賽就醫,由全民買單,違反公平正義,呼籲相關單位訂定規範,以免浪費健保資源。

程仁宏、尹祚芊指出,國內常舉辦大胃王比賽,舉凡吞辣椒、喝啤酒、吃熱狗及牛肉麵等,都可成為比賽項目,而為求吃快吃多,常發生民眾身體不適,更甚者還發生意外,參賽者身體不適叫救護車送急診,卻由全民健保買單。

程仁宏說,近來健保局對於參與類似活動,不適送醫而使用健保資源的參賽者或主辦單位,都已採取追償就醫費用的作法,例如大胃王活動吃辣椒比賽及魔術師艾格挑戰人體極限活動;他希望衛生署積極掌握大胃王比賽資訊,事先明確告知主辦單位注意事項,以及他們應善盡的社會責任,並利健保局後續追償健保醫療費用。

調查報告指出,經濟部是商業活動主管機關,應訂定相關規範,例如,活動全程應投保商業保險,設置醫療急救設備及醫護人員,規定年齡限制及身體不適者不得參加等,將活動前、中、後的步驟詳細規定,將其制度化,讓主辦單位知所遵循。

程仁宏說,大胃王、吃辣比賽等飲食競賽,雖然不是法律禁止事項,卻危害人體健康,目前僅能道德勸說,政府機關「不宜帶頭舉辦或贊助類似活動」,以免遭受非議。

程仁宏調查發現,政府機關曾舉辦或輔導類似「大胃王」活動,包括95年11月在台北市士林官邸舉辦「虱目魚金讚-雙人大胃王比賽」,96年台北市政府建設局舉辦第9屆傳統美食嘉年華「台北ㄙㄟˇ夜市,來碗滷肉飯」活動。

程仁宏、尹祚芊說,菸酒廣告或自殺事件,媒體都有標示警語,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督促媒體,在大胃王比賽電視畫面播出時,也應配合加註警語,讓民眾了解不是人人適合參與此類競賽,導正民眾飲食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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