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倫通緝犯躲越南 警緝捕歸案

【新唐人2011年12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2日)呂姓男子涉嫌在民國86年間犯下燒死母親逆倫案,假釋期間,又因毒品案遭撤銷假釋,呂男隨即在95年間偷渡至越南。今年12月初,刑事局取得呂男藏匿越南情資,今天將他押解歸案。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今天表示,呂姓男子在86年9月期間,因父親指責他不務正業,進而產生口角,呂男當晚趁家人熟睡時,放火燒屋,導致母親和姪女吸入過多有毒物質,經送醫急救後,不幸身亡。

警方指出,呂男當時被桃園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後經最高法院改判12年有期徒刑,在88年7月入監服刑,93年3月獲得假釋。假釋期間,又再度犯下毒品案,被司法機關撤銷假釋,必須要入監服畢先前刑期。

警方表示,呂男為躲避法律制裁,在95年2月從金門搭舢舨偷渡至廈門,再從廣西逃往越南,之後藏匿在柬埔寨。桃園地檢署當時通知入監服刑,呂男未到案,在95年4月發布通緝。

警方指出,今年12月初,刑事局駐越南聯絡官接獲呂男藏匿在越南情資,隨即協請當地相關單位全力緝捕呂男,並透過管道進行道德勸說,呂男在12日向駐越南聯絡官投案,今天搭機押解返台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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