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曦:台港航約簽署是雙贏

【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30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局長朱曦今天代表台方與香港方面簽署了兩地的航空協議;他說,協議的簽署模式是台港「雙贏」。

朱曦與香港駐台灣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主任梁志仁中午在香港國際機場的天際萬豪酒店簽署了「香港與台灣間航空運輸協議」,即時生效。

由於政治因素,過去20年多來,台港當局都是委託兩地航空公司或業者組織簽署航約。

而這次港方雖然強調航約是以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名義簽署,但由於雙方代表朱曦和梁志仁都具官方身分,這尚屬首次,也是兩地簽署航約模式的突破。

對此,朱曦在簽署後向記者說,這次雙方是以「兩會」名義簽署,他是策進會董事,而梁志仁是協進會理事,但「我們的身分,我的身分,大家都很清楚嘛!」

被問到香港當局是否在簽署模式上作了讓步,朱曦說,不希望從這個角度看。

他說:「基本上只要簽署,就是『雙贏』,對雙方都有好處。過去由民間機構和公司簽署是少見的,現在這種新簽署模式是反映出正常行為。」

朱曦並說,新航約不但對兩地航空公司發展有利,更希望對兩地旅客帶來方便,令機票更加便宜。

他說,新航約讓更多新公司可以申請加入營運,目前已有新公司感興趣。

此外,他說,新航約增加了兩地的航運班次,說明兩岸通航後,不一定對台港產生負面影響,反而創造了更大需求,至少在旅遊方面令兩岸三地「三贏」。

朱曦已獲委任為陸委會駐港機構、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但仍未正式上任。就陸委會內部而言,朱曦的身分是香港事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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