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盼利記公厝暫定古蹟

【新唐人2012年1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4日電)新北市新店十四張劉氏「利記公厝」曾遭到部分破壞,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今天要求新北市府依法執行暫定古蹟程序,以免建物在未確立文化資產身分前,遭惡意拆除破壞。

新北市新店區十四張開發,與當地劉家聚落息息相關,利記公厝深具歷史文化教育意義,所有權人劉新三代表部分祭祀公業派下員,去年11月初,向新北市文化局申請鑑定為古蹟,希望就地保留。

不過,申請程序中,11月底公厝遭人無預警惡意破壞,左右兩側廂房、中門圍牆被拆除,面臨緊急狀況有滅失或減損之虞,所有權人希望市政府緊急執行暫定古蹟程序。

不過,文化局一直要求確認所有權人身分,並要求要徵得所有權人同意,才能進行法定審查程序。對於暫定古蹟程序,文資科長曾繼田說,「不需要申請為暫定古蹟」。古厝已作安全圍籬,沒有繼續遭破壞之虞。

依據監察院的調查,文建會表示,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無明文規定,辦理私有文化資產指定登錄審議程序時,需取得所有權人同意,始得進入法定審查程序。

對市府未將利記公厝列入暫定古蹟程序,文建會今天繼續發函給市府指出,利記公厝符合「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請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內,完成暫定古蹟程序。

原堅持不需要列入暫定古蹟的市府,接獲文建會函後,今晚表示,將與專家另組「暫定古蹟審查小組」,審議利記公厝是否符合緊急狀況暫定古蹟的條件, 10天內將審議結果呈報給文建會。但曾繼田仍認為,公厝不具緊急狀況。

新北市文史學會理事長夏聖禮表示,利記公厝有近200年歷史,不僅有文化古蹟價值,也代表新店大坪林的發展紀念意義,因建築物十分老舊,禁不起拆遷「重組」,勢必造成主建築結構破壞。

部分學者教授評估,若拆遷,保留的建材僅有40%,且失去人民對土地的情感連結。一名在利記公厝出生的劉家女兒表示,部分公厝遭拆除,有種鄉愁無處尋的失根之感,但願這次血淚教訓,能喚醒劉家人,內心深處的宗族親情更勝於金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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