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誤遭查 華航:不可抗拒因素

【新唐人2012年1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洛杉磯12日專電)1架華航班機去年11月底因受洛杉磯強風影響,延誤逾4小時,違反美國交通運輸部法令而遭調查,面臨高額罰款。當地華航主管表示,這是受到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已提出申覆。

去年11月30日,華航1架從台灣飛往洛杉磯的客機,在加州的安大略機場停留逾4小時,因而遭到美國交通運輸部調查。

交通運輸部指出,依據美國法令,國內班機延誤超過3小時或國際航班延誤超過4小時,而未讓乘客離機回到航站,將按乘客數處以高額罰款。

華航美洲地區處長張鳳炳指出,去年11月30日,洛杉磯正好刮強風,不少樹木被吹倒,當時機場也停電,華航班機因此依照機場方面指示,轉往東邊的安大略機場降落,但因類似的轉降航班太多,再加上等待加油,飛機起降才會延誤。

張鳳炳指出,美國法令雖規定,國際航班延誤逾4小時將遭罰,但也有例外條款,譬如若是出於飛行安全與機場調度需要,就可以免罰。

美國交通運輸部今天公布的統計指出,去年11月份美國85.3%的航班都在預定時間15分鐘前後抵達,比2010年同期的83.2%進步,不過與今年10月份的85.5%相比,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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