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推金融交易稅 難獲共識

【新唐人2012年3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琳柏林14日專電)歐洲聯盟國家財政部長對於實施金融交易稅的問題,意見仍然分歧。德國和法國希望藉由徵收金融交易稅讓金融業多分攤解決歐債的負擔,但許多國家更關心金融市場競爭力問題。

歐債問題爆發之初,就有歐盟會員國提出應該推動徵收金融交易稅,藉著課徵金融交易稅來遏制金融市場短線投機。

歐盟委員會在2010年10月提出開徵金融交易稅的方案,並於去年9月正式向歐洲議會提交這項建議案,希望從2014年起開始課徵,對象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基金、股票交易商及避險基金等。

德國財政部長蕭伯樂(Wolfgang Schaeuble)聯合奧地利、芬蘭、法國、比利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和希臘等國的財政部長,致函丹麥經濟部長維思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力陳必須推動歐洲各國開徵金融交易稅,希望目前擔任歐盟輪值主席的丹麥能加速相關研析和談判的進程。

然而,在12日及13日歐盟財長的會談中,金融交易稅的問題,不但難獲得歐盟27個會員國的共識,甚至在歐元區國家都有不同的意見。

歐元區有17個國家,包括德國在內卻只有9個會員國共同致函丹麥財政部長,愛爾蘭、荷蘭、盧森堡、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愛沙尼亞、馬爾他及賽普勒斯並沒有同步行動。

愛爾蘭明白表示,只有在所有歐盟國家都開徵金融交易稅時,才願意實施;荷蘭和盧森堡仍持觀望態度。

德國聯合內閣的自民黨(FDP)對於推動金融交易稅也有所保留,甚至認為全面開徵金融交易稅不妥,不妨參考英國模式的證券印花稅。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建議,不論是股票、債券及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等衍生金融產品的交易,買方和賣方都必須繳付稅金。股票交易的稅率是0.1%,而期貨及信用違約交換等衍生金融產品交易的稅率是0.01%。

主張實施金融交易稅的歐洲國家是希望有助穩定股匯市。此外,如果歐盟國家從2014年開始徵收金融交易稅,估計每年可增加近600億歐元的稅收。

歐盟國家的財政部長3月下旬將在哥本哈根舉行會談,預期將會繼續針對金融交易稅問題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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