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餐廳進出蓋章 掌內亮子彈

【新唐人2012年4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3日電)台中市陳姓男子去年到碳烤店吃飯,不滿店家要求進出手部要蓋章以管控人數,涉嫌手握8顆子彈出示給蓋章女店員看,導致女店員驚嚇報警,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書指出,35歲的陳男去年6月晚間與友人到中市沙鹿區1家碳烤店用餐,因要外出店員要求在手部蓋印章,以控管用餐人數心生不滿。

陳男第1次外出時,拒絕女店員蓋章,並表示若未蓋章要另算人頭收費也沒關係;但第2次要外出時,向蓋章女店員伸出手臂,平舉掌心向上並握拳,女店員正要蓋章時,沒想到陳男張開手掌,發現掌內竟有多顆子彈。

女店員驚嚇報警,經警方到場查扣8顆子彈,發現子彈並不具殺傷力。陳男坦承有出示子彈,但否認恐嚇,指稱他要外出拿子彈去車上放,因不小心而被看到。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全案依妨害自由罪嫌,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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