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恂來:重慶事件辨析與啟示

【新唐人2012年4月24日訊】自王立軍事件引發政壇多米諾骨牌效應以來,以互聯網及微博為主要輿論陣地的大陸社會思潮,開始陷入某種混亂、迷茫、困惑和沉寂的沉悶狀態。目前,整個事件雖然遠未真相大白,但官方已經初步披露的信息,以及已經對有關人員作出的組織處理與法律處理等措施,足以引起關心時局的公眾警醒,促使人們自我檢查並反躬自省各自的政治立場。這一事件的政治效應目前仍在持續發酵中,雖然完成調查和作出相應處理的最終結果尚未公佈,事件的全部真相與完整性尚待查明和還原,其對大陸政局變化與走向最終將會產生何種影響,難以預測,因此有待於繼續觀察,但卻無疑為國內政治博弈增添了變數,進一步加劇了未來社會局勢發展的不確定性。無論是對於長期擁戴原主政重慶的政要薄熙來及其得力幹將王立軍等人的左派陣營來說,還是對於這個以其打上薄王二人鮮明施政印記而引起爭議的所謂「重慶模式」一直持質疑乃至批評態度的自由派陣營來說,乃至對於那些並無明確的政治傾向或確定的政治立場因而其政治態度游移不定或模糊不清的更多公眾來說,涉案諸公迄今受到的組織處理與法律處理措施,以及部分極左網站和某個價值取向與其迥然不同的知名網站同時遭到關閉整肅的處理措施,均使其不同程度地產生了某種政治挫折感。

在國家當前正處於某種多事之秋的政治困難時期,如何正確看待與重慶事件特別是與薄熙來個人有關的問題,對於彌合公眾思想分歧,達成社會共識,以克服信任危機,走出政治困境,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首先,應當把薄熙來涉嫌違法亂紀的個人行為,與其主導的所謂「重慶模式」的功罪評價區別開來。

毫無疑問,違法亂紀既屬於個人道德品質問題,也屬於政治品格問題。以權謀私,並且徇私枉法,甚至草菅人命,不僅違反黨紀國法,而且為政治文明的普遍準則所不容。普通公民固然應當遵紀守法,公職人員理應更加率先垂範,以身作則,這是現代政治文明約定俗成的行為規範與遊戲規則。誰違法亂紀,誰就應受黨紀國法制裁,不應出現任何例外。如果網開一面,享有豁免的特權,那就使法律的尊嚴、權威和名譽掃地。在這個意義上,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中宣稱的「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踐踏。不論涉及到誰、職位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法律面前沒有特殊公民,黨內不允許有凌駕法律之上的特殊黨員,任何人都不能干擾法律的實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云云,不應被視為官方冠冕堂皇的動聽辭令,而應看作其真誠和嚴肅的政治宣示。要言之,薄熙來違法亂紀的行為敗露及其垮台,與其說是一個政治問題,不如說是一個法律問題;或者說,其行為首先屬於法律問題,其次因其造成了嚴重政治影響而升級為政治問題。這是首先應當明確的一點。

至於薄主政重慶期間所主導的所謂「重慶模式」,則極為複雜,難於一言以蔽之。

所謂「重慶模式」,其內容相當豐富,非止一端,其中不乏可取之處,需要仔細甄別,在對其作出評價時,應當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力戒片面化或者簡單化,此非本文主旨所在。但其最廣為人知的突出特徵,無非有二:一為「唱紅」,一為「打黑」,需要在此略加辨析。

前者表現為大張旗鼓地動用公權,公開借助於某種行政措施或手段,精心組織和強力推廣具有獨特與鮮明意識形態特徵的文化符號,其實質在於為公眾的思想意識與感情生活注入某種可疑的政治元素。從形式上看,這種半強制性質的動員方式,具有加強意識形態控制或對公民施行精神強制與思想控制的重大嫌疑,至少有干涉精神文化領域事務、把個人的某種文藝偏好強加於人之嫌。這種僭越職守的舉動,無疑違背公認的政治文明準則。即使撇開此舉濫用權力、耗費公帑和隨意佔用公共資源不論,也撇開此舉有干涉私人生活、違反個人精神文化活動的自由原則和侵犯公民權利自主原則的嫌疑不論,其所選定的主要曲目,從內容上看,也無不與已經過去的時代精神風貌相連,無論用意何在,總之逆現代文明發展潮流而動,其與當代社會發展變革及其發生的相應的思想觀念更新、公民意識覺醒等若干新特徵和新變化等現實狀況方枘圓鑿,因此勢必難以起到收拾人心、遏制社會潰敗的功效。重新擺弄偃息已久的精神旗鼓,或者祭出早已不再靈驗的制勝法寶,難免有「折騰」之嫌,也成不了什麼大氣候。這種做法除了表明精神生活上走投無路、道德建設上黔驢技窮或者政治哲學上日暮途窮,實在沒有多少值得稱道之處。因此它充其量屬於歷史的迴光返照,是一場不無悲情的政治鬧劇。

相形之下,後者無疑更具有積極的社會現實意義。應當說,「打黑」活動的合理性、正當性和必要性都無可置疑,不僅在重慶一地,而且在全國諸多地方,「黑社會」已經發展成為某種猖獗一時的犯罪勢力,往往借助於其背後盤根錯節的權力關係撐持,公然稱霸一方,為非作歹,為害日久,為害甚巨。沒有隱形於其背後的權力充當保護傘,「黑社會」必然黑不深,黑不廣,黑不久,事實上也黑不下去,因而其危害性不會那麼大。可以說,正是在權力的庇護之下,大大小小的黑惡勢力已經或深或淺地滲透進社會的各個角落,而隱藏最深者和為害最大者,不是別的,恰恰就是混跡於政界或各個權力職位上的大大小小的擅權者與濫權者。這次薄本人涉嫌包庇有謀殺嫌疑和犯罪嫌疑的親屬乃至涉嫌捲入謀殺案,就是一個業已敗露的典型案例,為證明這個論斷提供了有力的證據。因此,「打黑」行動的開展,不是早了,而是晚了;「打黑」行動的力度,不是重了,而是輕了;「打黑」行動的追擊,不是深了,而是淺了。這是一個方面。但是,毫無疑問,任何執法行動都必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應當嚴格按照憲法、法律和章程辦事,切實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任何人都必須不折不扣地遵循法治原則行事,對法律的尊嚴與權威不能有絲毫的僭越或蔑棄。這是又一個方面。正是在這個方面,薄王二人主導的「打黑」行動有重大缺陷,例如在指導思想上缺乏必要的法治信念,存在若干簡單粗暴乃至蠻橫霸道等令人病詬的違法做法,與法治原則格格不入。這同樣製造了另一種社會危害,是侵犯人權、破壞法律的另一種形式。這種形式,由於假借國家的名器,其危害性絲毫也不亞於其職守所在需要遏制或打擊的那種違法犯罪現象的危害性。它在製造不公、不義乃至催生災難、罪惡等違法犯罪方面,同「黑社會」如出一轍,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可以說,肆無忌憚之人越是位高權重,其所造成的危害就越巨大,其所帶來的後果就越嚴重,其所產生的影響就越惡劣,概莫能外。

公正地說,重慶開展「打黑」行動的成效是顯著的,確實在短期內使治安形勢與公共秩序發生了歷史性好轉,尤其使市民出行等日常活動與生活的安全感獲得大大提高。這些努力本來就屬於政府的基本職能與應盡的職責範圍,無需自我誇耀,也不必對其感恩戴德。需要記住的是,「黑社會」是野蠻的,但打擊和懲治「黑社會」的方式不能是野蠻的,必須方方正正,堂堂正正,公公正正。但是,正如人們已經看到的,重慶主政者通過偏離、違背乃至破壞法治原則的方式,以損害乃至犧牲法律尊嚴與權威為代價發動「打黑」行動的某些做法,其副作用非常之大,其危害性不可低估。伴隨「打黑」過程始終的,乃是一個權力任意自我擴張和權力屢屢遭到濫用的危險過程,其結果勢必進一步強化了權力意志主宰一切的制度結構,實際上嚴重破壞和損害了國家正在致力於推進的民主與法治建設事業,因此其做法與現代政治文明的內在要求、基本原則和發展方向背道而馳。權力在重慶主政者發動的「打黑」過程中無所顧忌與膽大妄為的特徵,已經在李莊案中表現得相當露骨了,甚至可以說是赤裸裸的了,雖然後來其得寸進尺的貪婪動作和繼續作祟的險惡圖謀未能得逞,被迫退縮,但不能說其危害性那時還沒有充分暴露在國人面前。同樣需要記住的是,如果為了貪圖一時的安寧而聽任支配公民的權力隨意擴張,以致允許其公然對人法外施刑,罰不當罪,乃至株連無辜,從而付出損害公民自由與權利的代價,那就無異於經不住尋歡作樂的誘惑而甘冒染上梅毒的風險去買春那樣,或者猶如為了尋求光明和溫暖而不惜作出飛蛾撲火之舉那樣,都屬於極其不智乃至危險的選擇。顯然,以「黑打」的方式「打黑」,其本身就是一種「黑吃黑」的違法行為;採取無法無天的方式「打黑」的人,其本身必定就是一個無法無天的人。這種行為的內在邏輯聯繫是明顯的,其間充其量只有一步之遙。作為來自同一陣營內部的首要骨幹,當王立軍預感到大禍臨頭之後,他不正是由於作為局中人和內行,深知這種行為邏輯之凶險、深諳這種行事內幕之黑暗、深明這種行動方式之可怖,而倉皇避難於外國領館的嗎?作為薄下屬的王立軍,僅僅因為其履行正常的工作職責的結果,可能使薄的家人乃至薄本人面臨敗露,竟有引來殺身之禍的危險,他以知根知底的親信部屬兼行家裡手的敏銳嗅覺,能夠根據某些跡象,斷定有人殺心已起,即將對其下手,相信自己危在旦夕,擔心性命不保,足見薄之為人兇殘歹毒和喪心病狂竟然發展到何其無法無天和駭人聽聞的地步,恐怕「黑社會」老大也不過如此。薄王等人由肩負護法重任的政要或高官走到觸犯刑律的地步,以致身敗名裂,結果不是偶然的,而是長期目無法律的積習使然。高居廟堂之上的袞袞諸公,能無戒乎?

可以預料,任何「打黑」行動的推進,由於必然會觸及隱藏於黑社會背後的若干權勢者的利益,勢必阻力重重,因此需要主政者具備某種政治魄力,鼓起相當的政治勇氣,甚至需要承擔一定的政治風險。應該說,在這些方面,薄王二人的表現有值得讚賞之處。顯然,「打黑」行動的開展,表明其已充分認識到社會秩序的失控與混亂及治安形勢的惡化帶來的巨大危害性;「打黑」行動的推進,將會使其進一步認識到這些亂象背後必然晃動著權力之手作祟的影子。這些問題,歸根結底,在很大程度上乃是由於權力在現行體制下不受限制、不受制約與缺乏監督而處於失控狀態所導致的結果。順著這個邏輯推理下去,本來應該不難得出如下結論:失去制約或限制的權力本身,才是造成問題的根源或癥結;因此要想尋求根本的解決之道,應當從努力限制與規範權力入手,設法把權力關進籠子裡去,這就是積極推進和加強民主與法治建設。在可能的情況下,應該通過自我設限或主動收縮權力,首先反求諸己,以身作則,為實現這一目標創造條件,而不是相反。在條件尚未具備的情況下,作為一種次優選擇,應當恪守遵循現行法律法規的義務,嚴格依照法律程序辦案,不得擅自踰越法律,便宜行事,這才是履行職責和護法執法的恰當方式與正當途徑。這不僅是為了忠於職守和公正執法,做到不枉不縱,以保護人權,罰當其罪,更是為了培養和習得一種對法律的信仰與敬畏之心,使公職人員在使用權力時盡力保持自律、謙遜與審慎,從而成為遵紀守法的表率。與此相反,薄王等人卻喪失了正確的權力觀和對法律規範的基本信念,自以為為了所謂「打黑」這一正當目的,就可以肆無忌憚,為所欲為,拋開法律自行其是,可見其行為實質上是用一種更高級別的無法無天去對付較低級別的無法無天,積習所至,結果必然走到為了某種不正當的目的也公然無法無天的地步,乃至最終鑄成權力頂層公然無法無天的可怕後果。這不正是文革發動者本人的行為邏輯嗎?薄走出第一步之後,接著又走出了第二步,結果很快即倒掉了,而毛已經走到三步。由此可見,有人把重慶所謂「打黑」行動與所謂「唱紅」做派加以聯繫,從中看出文革復活的徵兆而深感不安,進而擔憂文革之火有可能在重慶山城死灰復燃,並有乘時在大陸呈燎原之勢蔓延開來的危險,恐非庸人自擾或杞人憂天。

這裡存在兩個問題:一個是,通過謀求進一步擴張自己作為上級領導的權力的方式,以圖解決由於其下級崗位權力不受限制或制約所導致的問題,其結果勢必會如抱薪救火,即使僥倖能夠收效於一時,也無異於飲鴆止渴;另一個是,目的的正當性不能夠和不足以為手段提供正當性證明,手段不能夠在目的正當性的庇護之下自行其是,它需要或者必須尋求和證明自己的正當性。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問題,也不應當被人為地加以掩蓋、遮擋,或者刻意迴避、諱飾,並且無需等待調查結果進一步披露就可以提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他們是如何走到今天這一步的,他們又是何以被「帶病提拔」到如此高級和重要的權力職位上去的,以及誰需要對此承擔責任,或者現行制度究竟在什麼地方出了毛病。這些問題同樣重要,也同樣值得人們深思。從這裡出發,如果能夠得出有益的教訓,那就可以真正能夠把壞事變成好事。從這個角度上說,薄的行為敗露是一件好事,因為它從某種更高的意義上,彰顯了國家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與緊迫性。

其次,應當把薄熙來涉嫌違法亂紀的個人行為,與其展現的某種政治訴求形式區別開來。

長期以來,主要是自毛劉之間發生思想分歧導致後者垮台並慘遭政治迫害致死,以及華同所謂「四人幫」發生思想分歧分歧導致後者被捕下獄,特別是鄧與前後兩任總書記胡、趙發生思想分歧導致後二人下台以來,大陸已經形成某種善於隱藏、隱匿或者掩飾個人思想或政見的政治傳統,無論是出於韜光養晦的政治策略,還是由於毫無操守的政治投機,或者是屬於缺乏獨立精神的政治庸才,總之通常其政治形象模棱平庸,官僚嘴臉典型,城府很深,循規蹈矩,既缺乏獨特的政治見解,又缺乏鮮明的政治個性,使國家政治生活顯得格外沉悶和乏味。近20餘年來,現任總理及其前任算是其中略顯突出的佼佼者,可惜也未能在其職位上展現出與其慷慨激昂的表面姿態相稱的政治作為。薄熙來的出現,是一個重要的例外,因而屬於一個政治異數。自其主政西南重鎮重慶以來,憑藉其高級政治地位所掌控的資源與便利條件,獲得一展宏圖的政治機會與歷史機會,縱橫捭闔,施展拳腳,作風凌厲,大刀闊斧,可謂嶄露頭角,近年來在重慶創造了不俗的經濟社會業績,並以極其鮮明的個性特徵和敢於直言的工作作風令人矚目。薄在地方領導職位上所展示的強烈政治魅力,猶如一股清風吹進政界,多少打破了多年來政壇僵化死板的沉悶局面,令人耳目一新,不僅贏得了其主政之地重慶市民的普遍擁戴,也在更大範圍內受到普通民眾的青睞。作為一個地方領導人,他在國家範圍內贏得的政治收穫堪稱無與倫比。他被視為一課冉冉升起的政治明星,人們對他的政治前途普遍看好。如果未來他能在黨的中樞機構或國家權力機構中被委以更高的政治職位,那將極為符合人們的政治期望,並且將這一結果視之為民意在國家領導人的遴選與任用中發揮作用的可喜標誌。果真如此,這一謀求權力職位的訴求方式,就多少出現某種符合民主政治特徵與要求的值得慶幸的變化,何況由薄開啟、推動和主導的重慶新政並非乏善可陳。無論如何,撇開政治色彩或價值立場不論,通過設法造福於其治下的民眾而汲取社會與政治資源以謀求更高級的權力職位,這種政治表現形式與活動方式無可厚非。所以儘管不少人疑慮重重,認為薄的政治取向並不可取,但也不得不承認,其所代表的主要以下層民眾而非上層權勢為訴求對象的晉身之道值得稱道,至少比按照通過一味取悅、逢迎或者投靠其上級而獲得提拔的官場規則行事,有助於發揮淨化政治的有益作用。民主政治也許不能馬上藉此實現,但這種政治演變過程繼續發展下去,就有望打開權力在其中進行秘密交易與分贓活動的政治密室的門縫,逐漸朝尊重民意的方向傾斜。不幸,隨著薄熙來被踢出政治舞台及其政治生命的結束,所有這些被抱有種種複雜動機的人們所寄予的政治期望,同時也全都化為了泡影。這就是何以左派陣營由此加劇政治挫折感的同時,自由派陣營從整體上看似乎也高興不起來乃至倍感沮喪的原因。左派陣營因其精神領袖之殤而承受了沉重的政治打擊,所以捶胸頓足,呼天搶地,這本不足為奇,而自由派陣營竟然同時也陷於沉寂乃至不乏默哀之意,那就是一個相當奇特和詭異的現象。很難另外找出某個可以與此相比、相仿、相似或相近的其它事例,即使在古今中外的歷史上。而假如某件事情發生的結果,為社會普遍帶來某種政治挫折感,那似乎並非一個國家的吉兆。

總之,由於人們在薄某個人身上寄託了太多的政治期望、社會期望乃至精神期望,所以無論是否所托非人,或者真正瞭解其真面目,真相已經不重要了。他不再屬於自己,而是變成了某個高附加值的政治符號。因此,這裡有兩面相向放置可以互映鏡像的鏡子:薄熙來垮台給人們帶來的打擊有多大,就反映出現實政治給人們帶來的失望有多深,反之亦然。顯而易見,當某個被譽為「打黑英雄」的公安英模本人於2月6日需要通過隱匿行蹤躲進一直被詆為國外「敵對勢力」的大本營並且懷有「亡我之心不死」企圖的國家駐華領館尋求避難以保障人身安全之事曝光的時候,公民的安全感死了;當某個以弘揚革命精神傳統和以鍾情紅色歷史文化著稱並以正氣凜然的耿直形象示人的明星政要由於捲入一樁骯髒的謀殺案件而告敗露等違法亂紀之事於4月10日公諸於世的時候,政治的公信力死了。不管人民日報過去曾經發表過多少官樣文章,或者此前其社論如何官腔十足,現在當其在為公佈此事配發的社論中,以「對黨和國家的形象帶來很大損害」這一異乎尋常乃至前所未有的嚴厲措辭,對薄熙來痛加譴責的時候,洵非虛語。此事在國人中間引發的思想政治震動和心理精神刺激是如此之大,以致人們一時不知所措,從此不知道哪個謀生之地是有安全保障的,也不知道哪個政治領袖是可以信賴的或者可靠的。換言之,來自重慶的政治爆炸所產生的震動力與衝擊波是如此強勁,以致給了一直持有虛妄的政治信念的眾多民眾以有力的一擊,促其猛醒,發現自己原來其實一直處於安全真空和政治幻想之中,並迫使各人不得不去正視共同置身其中的真實的生存處境。從此以後,國人繼續自欺欺人或麻木不仁地苟活下去,就恐怕就更為困難了。

似乎可以想見,像發生於41年前的那樁令人震驚的政治歷史事件一樣,也像發生於23年前的那場令人驚駭的政治歷史事件一樣,這個困難的時期總會過去,公眾的反應最終會恢復平靜,因為震驚、惶恐、困惑與迷茫是暫時的,繼之而來的危機感與無助感也很快就會消散,不知所措的困窘局面也不會持續多久,所以看起來似乎不必過慮。如果它能夠真正使人普遍醒悟過來並盡快行動起來,努力設法去改變現實處境與命運,那倒不失其為一件具有歷史意義的好事,功德無量。因此可以說,在中國大陸目前正苦於種種現實問題的折磨與困擾,並站在政治上的十字路口徬徨良久和猶豫多時,因而急需某種具有轟動效應的驚人事變打破或打開政治僵局,以促使當局痛下決心作出正確抉擇的時刻,它來得正是時候,雖然它到來的方式也許出人意料,並且可能由於包含有外交、政治、陰謀、謊言、謀殺、洋人、緋聞、恩怨乃至性等種種太多的戲劇性元素、情節與懸念而引發網民以獵奇性心理爭相圍觀,從而多少分散乃至轉移了公眾應當集中於事件實質問題上的注意力。如果將來有人在撰述或分析此後歷史的發展變化時,以「一切都是從王立軍跨入美國駐成都領事館大門之後開始的……」云云之類的句子開頭,我絲毫也不會感到意外。

再次,還應當把發表造謠、誣告、中傷等誹謗性質的言論的違法表現,同行使言論自由權利或表達不同政見的合法表現區別開來。

就在薄熙來受到組織處罰的決定向社會公佈前夕,幾個堅持極左立場、把薄樹為精神領袖並狂熱吹捧的網站遭到關閉整肅,並且殃及價值取向與以上網站迥然不同的中國選舉與治理網等有影響的的國內思想網站,其間的內在聯繫可想而知。當局對這些網站採取整肅處理的措施與步驟,可以被視為重慶事件發展的一個附帶結果。這表明大陸的言論空間遭到進一步壓縮,輿論形勢變得更加嚴峻了。

實際上,這些遭到整肅處理的極左網站所發佈的文章,內容並不足觀,文風也欠佳,除了觀點的狂熱與極端,就是大肆進行人身攻擊、詆毀或謾罵,其粗暴的做派令人瞠目。例如奉送已故領導人「矮子」等綽號,對不同觀點的公民動輒貼上「漢奸」、「人渣」、「西奴」,以及「賣國賊」、「老不死」、「帶路黨」等難看標籤,其言論幾同於潑婦罵街,不值得有教養和有理性的讀者認真對待。又如其文章千人一面,萬口同聲,既不給持不同意見的文章或言論在站內准予出現的機會,也不給異議性的跟帖在其發佈的文章或言論後面准予放行的機會,反映了其心胸和氣量何其狹隘與窄小,不值一哂;並且一方面口口聲聲自稱代表人民利益,大言不慚地以群眾的代言人身份自居,另一方面卻極力排斥競爭性選舉,害怕民主,從而暴露出其自欺欺人的虛偽面目和自相矛盾的混亂思維,詭異可笑。儘管如此,這類網站發表的文章或言論,不論表現得如何極端或荒謬,諸如對極左思潮的狂熱鼓吹和對薄熙來的肉麻吹捧之類,只要其不觸犯法律,就應當根據言論自由的原則和憲法規定,使其被置於國家法律的保護之下,承認其均有存在的權利。

當然,言論自由不是沒有邊界,個人或機構可以不對其公開發表的言論負責。自由與責任相隨,正如權利同義務相伴。某些網站可以持有不同於政府的政治見解,但在肆意攻擊、詆毀或謾罵其他公民及公職人員等違法行為上沒有法律的豁免權。在這個限定的條件下,網站有權持有不同政見,即使發表了不同於官方正式觀點乃至與其相左的文章或言論,其被憲法賦予言論自由的權利也不應當受到限制或損害,而應獲得充分尊重和有力保障。此外,對公民言論自由權利的保護,不應是選擇性的,而應一體適用。無論是被認為屬於左傾的言論,還是被認為屬於右傾的言論,均應受到如此處理與對待。但在這個原則問題上,極左派的表現很不明智。近年以來,極左派曾經一再籲求和屢屢鼓動權力介入或干預同自己立場或觀點相左的言論,不斷抱怨乃至指責當局在箝制這些言論時動作遲緩或措施不力。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舉動,等於拱手交出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的公民權利,給予政府以限制、控制乃至剝奪這些權利的權力。現在,當絞索套在自己脖子上並再次收緊之後,令人痛心的後果顯現了。對此不幸結果和遭遇,作為其政治對立派的自由主義陣營並未表現得幸災樂禍,取笑其咎由自取、自作自受,或者嘲弄其遭到報應,而是根據一貫秉持的政治立場與思想原則,即「我雖然不讚成你的觀點,但我堅決捍衛你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從捍衛言論自由和保護人權的憲法權利角度對其寄予同情或表示關切。這種反應,可視為自由派陣營政治成熟的表現。一方極力尋求權力去壓制與自己觀點對立的另一方,而另一方卻反其道而行之,拒斥與自己觀點對立的另一方受到權力壓制,或者一方容許對方存在,而另一方卻不容許對方存在,其寬容精神與思想境界高下自見。僅此一端,也足以能夠使人發覺,自由派對於極左派在胸襟或胸懷、修身或修養方面的優勝之處。顯而易見,自信有理的人不怕辯論,只有覺得理虧或者覺得理屈的人才會尋求讓人閉嘴。這個論辯原理不僅適用於現在動用權力左右開弓,勒令左派陣營與自由派陣營雙方同時閉嘴的那一方,同樣也適用於責怪當局未能更早和更狠地下手讓對方陣營閉嘴的左派陣營這一方。而從政治生存的角度看,能夠挽救左派陣營免於被壓制或者被壓迫命運的,歸根結底,還是自由派,而非推行強權政治的當權派,更非左派或者極左派自己——不要忘記貫穿中外左派陣營內部鬥爭過程始終的歷史紀錄曾經何其殘酷與血腥:一種形式的左傾總是不見容於另一種形式的左傾,不用說一種形式的極左更不見容於另一種形式的極左。

應當承認,就對當前社會現實與社會形勢的感受與判斷而言,左派陣營自有其值得稱道之處。一般說來,它通常對不公正、不平等的社會現象,以及受壓迫、受剝奪的社會關係,具有極其敏銳的感受,顯示極為強烈的義憤,體現出格外鮮明的立場與態度,表現出可貴的正義感和勇敢的戰鬥精神,令人欽佩。可惜除此之外,它那裡值得稱道之處很少。它對社會問題的病因診斷錯誤百出,開的處方更成問題。例如當局辯稱,現實弊端是社會轉型期造成的,或者改革中產生的問題需要通過進一步的改革加以解決。以上兩種辯詞的含義其實差不多。第一種託詞意味著:問題的出現是難免的,請稍安勿躁,需要姑且忍一忍,以後(當然期限不明)就好了;第二種辯解,實際上是空洞的,意思是說,要端正態度,以便正確看待改革中出現的問題,所以應當相信黨和政府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保持耐心,繼續等待下去。不過,無論哪種辯詞,總算都含蓄地承認了存在問題。以上這是官方標準立場的大致概括。左派陣營駁斥說,不對,問題的根源在於改革開放偏離了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導致修正主義上台和資本主義復辟,因此正確的選擇是重新回到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道路上來,否則永遠也不可能找到出路。左派陣營的這種論點,實際上既無視文革勢頭在毛生前就已經出現頹勢乃至使毛被挫敗感擊倒的歷史事實,也無視那個仍然堅持毛式路線的頑固近鄰,已經陷於缺衣短食並淪為國際棄兒的可悲處境這一現實例證,所以其努力注定落空,徒留歷史笑柄。儘管如此,按照自由派的思想政治哲學,這種政治信念儘管既不理性也不正確,只要其尚未達到被歷史與社會淘汰之境地,就表明其仍有存在的道理,因此只要其言論未超出法律允許的範圍,就不應當濫用公權對其施以打擊、壓制或限制。因此,那種缺乏正當理由或根據並不充分,就動輒對其作出關閉處理的做法,其實是不對的。一個國家的公共權力,被這樣用來對待持有與政府不同政見的公民,不僅有悖於政治文明的公認準則與普世價值,也損害了現行憲法明確規定的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不足為訓。

以自由派之見,當前社會問題的出現,尤其是當前國家面臨危機全面爆發這一危險局勢的根源,既不是像官方一再辯稱的那樣,屬於某種階段性的必然現象,也不是像極左派一口咬定的那樣,乃是放棄文革帶來的惡果,而是在片面推行經濟改革方針的同時拒不實行相應的政治改革與開放的結果。因此,結論只能是,盡快擁抱並按照普世價值原則行事,以便把國家從災難的邊緣拉回來。這其中,人權、自由、民主、法治,應當成為國家開始政治與社會重塑的基本價值信念、基礎和依據,這不僅是國家的自救之路,也是解救包括左派乃至極左派在內的所有社會政治派別和健康力量的唯一出路。這就是近期圍繞重慶事件所發生的一切,為國人帶來的又一個重要的政治啟示。

總之,重慶事件的發生,總起來看不失其為一件好事。好就好在,通過它,初步暴露了被深刻打上薄王印記的所謂「重慶模式」所體現的治理理念、施政方式和行為邏輯的本質,及其造成的重慶問題的冰山一角,值得圍繞國家政治發展方向與道路選擇問題聚訟多年以至於找不著北的國人,加以深思與反省。它可以促使那些長期受到某些錯誤的政治念頭蠱惑,從而在政治泥潭中陷得很深,並且在政治歧途上已經走得很遠的人們,在其犯下更大的錯誤之前,能夠及時警醒並懸崖勒馬,因此值得慶幸。重慶事件的發生,對於那些不明就裡但對所謂「重慶模式」心存好感,或者樂觀其成的人們,也是一件好事,因為它提供了一件難得的反面教材,可以讓其及時清醒過來,值得感謝。同時,重慶事件的發生,對於那些政治立場不很明朗,或者模棱依違於左右陣營之間,或者對於民主與法治原則半心半意、三心二意乃至陽奉陰違的人們,更是一件好事,因為它不僅為其敲響了警鐘,並且為其提供了及時調整立場的難得機會,值得感激。如果說,在此之前,以上這些具有種種不同政治表現的人們,還對在憲政民主等普世價值原則之外尋找政治出路的某種努力或可能性抱有幻想,心存僥倖,或者由於對薄在主政重慶期間的某些做法的實質與內幕認識不清,因而持騎牆觀望態度,所以立場搖擺不定,或者含糊不清,那麼,現在隨著薄的敗露及其違法亂紀證據的進一步披露,應該到了使其幡然醒悟,拋棄幻想,明確態度,堅定立場的時候了。繼續沉溺於某種錯誤的政治觀念,以致難以自拔,或者仍然受到某些糊塗觀念的矇蔽,繼續執迷不悟,那就不僅是可悲的,而且是危險的。只有真心誠意地向普世價值靠攏,老老實實地回到推進民主與法治建設的軌道上來,民族的命運才會改變,國家的未來才有希望,社會的前景才會光明,人民的福祉才有保障。因此,重慶事件的發生,如果說服國人同意從中得出這些結論,就會有助於促進、凝聚和達成社會共識,有助於使人進一步認識到國家實行憲政民主變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助於促使當局果斷地確立正確的政治改革方向,並增強行動的緊迫感,從而有益於推動社會進步事業和國家改革進程的發展。現在剩下的時間確實已經不多了,國家制度的全面改革必須被盡快提上議事日程,再也不能繼續迴避或拖延下去了。否則,某種比重慶事件更嚴重、更危險和更可怕的災難,將會在不遠的前頭等著,並且同樣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在未來某一天突然降臨,給這個多災多難的民族無情地施以致命的一擊。屆時可能國將不國,人食於人。此非危言聳聽,或是忠言逆耳。好在,在機會之窗最終關閉之前,機會仍在。

文章來源:《共識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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