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綠立委促修法 集遊改報備制

【新唐人2012年5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5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修改集會遊行法,將原來的申請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並且刪除集會遊行的行政罰鍰、禁制區域等。

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上會期未完成三讀,因屆期不連續,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於本會期提案修改集會遊行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於10日審查。

鄭麗君與台灣團結聯盟黨團的修法重點為,將集會遊行法的許可制改為報備制;刪除集會遊行的行政罰鍰;集會遊行的主管機關由警察機關,改為內政部與地方政府主管;刪除不得於總統府、法院、機場週邊等地集會遊行的限制等。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集人黃文玲表示,修法將集會遊行法更名為「集會遊行保障法」,落實憲法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另外,集會遊行申請方式改為報備制,若有很多人競爭,則採協調或抽籤。

黃文玲說,集會遊行的主管機關原為警察,修法改為中央由內政部主管、地方則由地方政府主管。另外,刪除集會遊行的行政罰鍰,回歸刑法規範;刪除集會遊行的禁制區域,保障人民有集會遊行的基本權利。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