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籍女華商廣州被判刑 將上訴高院

【新唐人2012年5月9日訊】廣州大學華南軟件學院原副院長、該院創辦者之一的澳籍華人女企業家鄒婉玲(Charlotte Chou)日前被中國廣州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等罪名被判刑8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0萬元(約合308,098澳元),鄒婉玲當庭表示將要上訴。在判決下達前,她已被警方關押超過3年。

據墨爾本時代報報導,這是廣州中級法院在短短一個多月間判處的第二位澳籍人士。3月31日,澳籍華人企業家吳植輝(Matthew Ng)在這裡被判刑11年半。這兩起案件引起了人們對大陸法院系統司法廉潔問題的關注。在鄒的案件中,她在沒有被判決的情況下遭到了長期羈押,澳大利亞政府亦對此表示關切。

鄒婉玲的妹妹,菲奧娜•鄒(Fiona Zou)說,她對重判並不感到意外,因為法院明顯無視她的律師團所提出的證據。菲奧娜說:「通過之前的庭審,我們已經感覺到這個法庭的不公。我們不知道高級法院是否會公平,但我們也做好了最壞的打算。這裡發生的一切已打擊了我們對大陸司法系統的信心。」

鄒的案件不僅涉及到商業夥伴間的糾紛,還曝出涉案人可能賄賂司法的嫌疑。鄒的支持者指,華軟學院的小股東朱漢邦(Zhu Hanbang)為了奪取學院的控制權而向廣州當局行賄,致使鄒被長期羈押。

發案後,鄒婉玲曾以行賄罪的名義被判入獄18個月,就在刑滿釋放當日,又被控從華軟學院貪污數百萬元人民幣而再遭逮捕。然而她一直堅稱這筆錢是學院償還她個人貸款的合理支出。鄒婉玲在判決下達當日顯得比較平靜。進入法院前,她是頭戴黑色的頭罩被帶下警車的。警方稱此舉是出於「隱私的原因」。

宣判後,法庭給了鄒婉玲與家人五分鐘時間,她抓著妹妹的手,詢問了家人的近況。菲奧娜說:「被關押了這麼久,她已經做了最壞的準備,所以沒有多談案子的事,更多問及的是家父和她的兒子。」

鄒婉玲是一位單身母親,2008年6月被廣州警方拘捕時,她一歲的兒子林肯(Lincoln)還在熟睡中。從那時起,兒子就一直和祖母相依為命,再也沒有見過母親。

鄒的案件與此前吳植輝的案件有很多相似之處,吳的律師堅持認為他的案件是由某公司精心策劃的,目的在於奪取吳名下在線旅遊公司的控制權。

悉尼大學國際安全研究中心的中國問題專家約翰·李曾就此問題表示:當外國人在中國做生意時,往往不是與中央管理的國有企業打交道,就是與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打交道。國有企業不僅是歸中國共產黨所有,實際上工作人員、高級管理人員都由中共任命。所以,如果你與中國國有企業有甚麼商業糾紛,你完全有可能給自己招來麻煩。

約翰·李認為,澳籍華人在中國經商更具風險,因為他們自以為他們對中國更瞭解。他說:「在中國,對你的經營,關係網是真正的貨幣。作為一個華人企業經營者在中國經營,顯然有文化的優勢。但問題是,越接近風險口,面臨的危險就越大。」

他說,在中國,當(吳植輝)面對法庭的刑事指控時,95%的可能會被定罪判刑。原因是他激怒了不少與國有企業、市政府和市委有密切關係的當地企業人士,而該地區的檢察官和法官都是由這個政府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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