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米酒商標 紅瓦厝勝訴

【新唐人2012年5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3日電)台灣菸酒公司因認為全久榮公司的「紅瓦厝」台灣米酒商標內出現「台灣」字樣,易使消費者分不清兩家公司的產品,要求對方撤銷商標。但智慧財產法院判紅瓦厝勝訴。

根據智財法院的判決書,全久榮公司民國98年5月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紅瓦厝米酒頭台灣Red H.TAIWAN MICHIU TOU」商標成功,但台灣菸酒公司認為,商標明顯出現「台灣」,與台灣菸酒名稱相同,易讓民眾混淆,有違商標法。

智財局審查後,去年7月間撤銷全久榮的商標,全久榮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再向智財法院提訴訟。

全久榮向法院主張,「台灣」是民眾熟知的地名,許多公司名稱都以台灣加上其營業種類組成,如台灣銀行、台灣大哥大等,台灣菸酒不應納為專用。台灣菸酒則主張,對方商標由中英文字組成,其中「台灣」字樣鮮明,消費者會與台灣菸酒產生聯想,且兩者商標都用於酒類相關領域,易讓消費者混淆誤認。

法院審理認為,全久榮的商標,有包含「紅瓦厝」、「RedH.」等字樣,即便2公司均生產米酒類產品,消費者應不致混淆,因此撤銷原先智財局的處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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