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金融巨騙斯坦福被判刑110年

【新唐人2012年6月15日訊】6月14號,美國休斯頓市聯邦地區法院宣佈,曾經是德克薩斯州億萬富翁的艾倫•斯坦福(Allen Stanford),由於操縱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龐氏騙局之一,詐騙70多億美元,被判處110年徒刑,請看報導。

今年3月,聯邦陪審團作出判決,斯坦福被控的14項罪名中有13項罪名成立,其中包括共謀、郵件欺詐和電訊欺詐、以及阻礙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其全球金融“帝國”的調查活動等。

斯坦福的罪行包括,他依靠在加勒比安提瓜島註冊的銀行,以金字塔方式進行欺詐融資。在長達20年的時間裏,操縱一個美國歷史上最大的“龐氏騙局”之一,通過出售他旗下斯坦福國際銀行(Stanford International Bank)的存款憑證, 欺詐數千名投資者,共竊取資金70多億美元。 

斯坦福曾一度被《福布斯》雜誌列為排名第205的美國億萬富翁。控方指斯坦福用投資者的錢窮奢極慾,購買豪宅和遊艇。

新唐人記者瑪麗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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