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六宗罪控消息源 美法院已受理

【新唐人2012年6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唐美華綜合報導)自從章子怡團隊傳出起訴位於北美的《博訊網》誹謗罪以來,近日,再傳來新的消息,章子怡被禁出境案已經有了新的進展。繼入稟控告香港《蘋果日報》以後,章子怡的團隊再以六宗罪正式起訴位於美國的《博訊網》,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鳳凰網》引述香港媒體的報導說,章子怡遭《博訊網》及香港媒體轉載文章誹謗事件發生後,其團隊已正式對香港媒體提出控訴,6月15日,章子怡在美國的代理律師行Glaser Weil Fink Jacobs Howard Avchen &Shapiro LLP也已經對《博訊網》就六個違法事項提出控訴。

報導說,“六宗罪”包括“誹謗”、“具有誤導性質的對私隱權之侵害”、“有意施加悲痛情緒”、“有意干預可預期的經濟獲益”、“疏忽干預可預期的經濟獲益”、“違法商業經營行為”。

據章子怡美國律師透露,《博訊網》惡意傳播誹謗子怡的文章,並涉嫌惡意犧牲章子怡名譽而為其經營事業獲利,這是其團隊訴狀的一個要點。

章子怡被“禁出境”案回放

上個月,總部設在美國的中文網站《博訊網》發出消息,透露章子怡“被禁出境”、“被調查”等。接著,章子怡在記者會上怒斥這個消息是“謊言”。

女星章子怡早前宣布將採取法律手段向香港及美國有關媒體涉嫌誹謗的報導討回公道,6月11日,章子怡通過美國律師正式起訴《博訊網》,要求《博訊網》道歉。

6月12日,《博訊網》對章子怡的訴訟作出回應,表示根據美國的法律,要保護消息來源,並拒絕道歉。

報導說,針對博訊網於發表的“不道歉不賠償”、“信息來自匿名,信息源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及相關案例法的保護”等言論,章子怡美國律師表明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及相關案例法,根本不包含該網站所表述的相關含義。據知,訴狀寄出後,法院受理,若該網站21天內沒有進行回應,法院將強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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