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潑人致殘 男判刑9年2月

【新唐人2012年7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3日電)彰化縣1名曾姓男子和前妻離婚後,誤認林姓男子為前妻黃姓女子的男友,對林姓男子潑硫酸,造成林姓男子左眼失明,彰化地院今天判處曾姓男子有期徒刑9年2個月。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指出,曾姓男子和黃姓女子離婚後,想復合被拒後心有不甘,得知前妻和男友湯姓男子在台中市龍井區同居後伺機報復,不過曾姓男子卻誤認向湯姓男子租房子的林姓男子是前妻男友。

曾姓男子先破壞林姓男子的汽車,林姓男子聽到汽車發出警報聲下樓查看,曾姓男子趁機把硫酸朝林姓男子的臉部、軀體潑灑,造成林姓男子臉部、頸部等多處灼傷及左眼失明。

曾姓男子在法庭上雖否認涉案,不過,地院法官根據錄影監視畫面及證人證詞,認為曾姓男子犯後否認犯下的重傷害行為,也沒有賠償對方,未見反省之意,犯後態度不佳,依傷害等罪嫌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