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貪 陳(沖):依機制一步步做

【新唐人2012年7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7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說,貪瀆行為對社會影響非常重大,政府現有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等機制,只要一步步照著做,可讓每個單位建立完整機制,即時發現或防止貪瀆行為發生。

法務部廉政署上午舉行廉政座談會,陳(沖)致詞表示,前兩天行政院召開廉政會報,他注意到不管是聯合國、國際透明組織、國際商會等單位,對貪瀆的定義是完全一樣,「為了個人的利益,濫用了被託付的權力」,看到這個定義就想起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的案子。

他說,國際上為什麼對「貪瀆」有共通定義,其實有它的道理,因為貪瀆行為有4個很嚴重後果,一是扭曲市場,因為貪瀆行為抹殺市場機制;二是扼殺經濟,如果不需要賄賂,廠商可有多餘資金投資,促進經濟成長;三是危害民主制度;四是違背法制。

因此,陳(沖)表示,貪瀆行為對社會來說,影響非常重大。

他指出,覺得愧疚的是,面對民眾信賴與總統託付,林益世犯下這樣貪瀆行為,正在司法偵辦中;今天這樣場合的目的,是希望所有首長都能了解目前存在的機制。

陳(沖)表示,7月8日是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3週年,這個行動方案做了一些修改,法務部上週已完成部內手續,準備要提報行政院。這個方案涵蓋9大策略和8大精進行為,若依這個方案一步步做,每個單位都可建立很完整機制,即時發現或防止貪瀆行為發生,事後也可即時做法律程序。

此外,他說,目前已存在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如果首長都能按照這個去做,可以避免很多困擾;有時利害衝突的單位或個人,跟政府單位往來時,如果即時完成相關登記,部會幕僚就會提醒這是有利害衝突,就可避免問題發生。

談到遊說法,陳(沖)說,在執行方面是比較弱的,甚至有很多工商團體都不知道有這個法律,這部分希望內政部多加宣導。

他舉例,前財政部長劉憶如在任時,曾有幾個團體要跟劉憶如談事情,堅持要請劉憶如吃飯,而劉憶如堅持自己請客,雙方有點意見;後來他打電話給相關單位理事長,請教是否有辦理遊說登記,對方回覆沒有,那這個就有問題。

陳(沖)表示,如果要談政策,按照遊說法規定應辦理適當登記;如果沒有登記,那就請劉憶如邀請相關單位到財政部,大家吃個便餐談一下,這樣子完全不會違反遊說法,「因為是劉部長要請教你們問題」。

他認為,類似這種事情,如果對遊說有了解,就可以避免很多問題的發生。還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這裡面對受贈財物、應酬、請託關說等都有規範,也請大家進一步了解。

陳(沖)引用過去美國總統曾說過的一段話,「人不是天使,所以才需要政府」,相反地,「如果是天使治理人民,也不需要任何內在或外在的控管機制」;簡單來說,政府也不是天使,所以一定需要一些內在或外在的控制。

他認為,目前來講,就需要透過這樣一個研討會,大家再回去審視一下自己單位內部控制機制是否存在,是不是可以運作很好;如果可以運作很好,這些問題的發生應都可避免,盼透過這樣的研討會達到黃金十年廉能政府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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