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防衛釣魚台 適用安保條約

【新唐人2012年7月10日訊】日本「讀賣新聞」報導,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努蘭(Victoria Nuland)表示,釣魚台列嶼適用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這條文規定,美國有義務防衛日本。

讀賣發自美國華府的報導指出,9日努蘭以書面回答讀賣的採訪表示,釣魚台列嶼是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的適用範圍,因為1972年美國將沖繩(琉球)的管轄權歸還日本以來,釣魚台列嶼就在日本政府的管轄之下。

對於台灣、中國大陸都主張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一事,努蘭表示,有關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美國不採取特定的立場,期待當事者之間以和平的手段解決。

日本「共同通信社」也報導,美國國務院高官9日接受共同社採訪表示,釣魚台列嶼適用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此條文規定美國有防衛日本的義務。

這是日本政府7日表明計畫將釣魚台列嶼國有化以來,美國官方首度明言釣魚台列嶼適用美日安保條約。

共同社指出,這位美國高官強調,釣魚台列嶼處於日本的管轄權之下。此言顯然是在牽制中國大陸。中國大陸強調釣魚台列嶼是固有領土,對於日本政府的說法已表達反彈之意。

這位美國高官也表示,美國對於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歸屬,並不採取特定的立場。美國表示,期待中、日能以和平的手段解決。

報導指出,釣魚台列嶼在第2次世界大戰後,施政權由美國掌握,但1972年美國將沖繩的管轄權歸還日本的同時,釣魚台列嶼的管轄權也一併歸還日本。

報導說,這位美國高官透露,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與日本政府8、9日在東京舉行會談時,曾討論到釣魚台列嶼的問題。日方表示,會持續與中國大陸進行協商。

對此,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希拉蕊與他或與日本首相野田佳彥會談時,並未討論到釣魚台列嶼的問題。

共同社表示,有關釣魚台列嶼的問題,美國歐巴馬政府起初對外並未直接言及「適用美日安保條約」,僅以間接的說法說明立場。但在2010年10月,希拉蕊在美日外相會談後的記者會上明確表示,適用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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