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部分無罪 以前總理喊公平

【新唐人2012年7月11日訊】(中央社耶路撒冷10日法新電)各方密切關注的以色列前總理歐麥特(Ehud Olmert)貪污案,耶路撒冷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其中1項罪名有罪,但另外兩項無罪。歐麥特讚揚這項判決符合公平正義。

歐麥特在法庭外告訴記者:「我沒有貪污,我沒有收錢,沒有收紅包,他們想歸咎於我的事情全部都是子虛烏有。」

法官判決歐麥特有罪的那項罪名「背信」比較輕,理由是歐麥特擔任總理期間,給當時的同僚好處。這項判決可能危及歐麥特的政治前途。

但歐麥特另外被控2項比較嚴重的貪污,法院判決無罪,被視為歐麥特勝利。這2項罪名指控歐麥特收受紅包且多次浮報海外旅行費用。其中1項指控迫使歐麥特2008年辭職。

3位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我們一致決定,判決被告犯下背信這項重罪。」

歐麥特還得面對第2項審判,他被控耶路撒冷市長任內收受賄賂,讓市區內某大型住宅區興建計畫順利進行。(譯者:中央社何世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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