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論「官逼民反」的中國群眾抗爭

【新唐人2012年7月14日訊】(新唐人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今年以來,中國大陸頻發大規模民眾群體抗爭事件,而中共當局在處理大規模民眾聚集事件時的態度,比之於以往也略有鬆動。於是有輿論認為這是中國公民社會興起的跡象。日前,有港媒表示,有鑒於中國地方史的記載,大陸目前爆發的民眾抗爭,有別於根植於成熟的公民意識的「公民社會」,絕大部分只不過是官逼民反,而這樣的「民反」甚至可以演變成革命。

中國大陸目前頻頻爆發的群體抗爭是官逼民反

香港《東方日報》7月14日發表評論文章,分析了當前中國大陸爆發的大規模民眾抗爭事件形成的規律。文章表示,首先是地方政府貪贓枉法,或拆遷佔地,或興建高污染的工業項目,且高調壓抑反對意見,因此引起群眾反對,而當局愈是鎮壓反對意見,民眾的反對便演變成抗爭,幾十人開始會逐步擴大,至成千上萬人。

而地方官員的習慣反應,往往是增強武力鎮壓,結果一旦傷人,抗爭便會激化,甚至演變成暴動。最終是省政府或中央政府介入,採取一些退讓措施來消解群眾憤怒而終結。但如果抗爭事件涉及的只是幾十人,便早被中共當局者鎮壓掉。

文章表示,有海外輿論說這是中國公民社會的興起,但如果熟悉中國地方史就會發現,現時的中國民眾多抗爭,絕大部分是官逼民反。

評論認為,這些抗爭可以是中國公民社會的起源,但公民社會需要民眾有成熟的公民意識,公民社會還涉及法律和政治上的公民權利,與現時農民的地緣血緣因素有差別,與城市居民就拆遷的一事一爭也不同。而當前爆發的這樣的「民反」是可以演變成革命的,就看當政者怎樣處理。

何為公民社會?中國能否誕生真正的公民社會?

維基百科解釋稱,所謂公民社會是指圍繞共同的利益、目的和價值上的非強制性的集體行為通常而言,它包括了那些為了社會的特定需要,為了公眾的利益而行動的組織,諸如指慈善團體、非政府組織(NGO)、社區組織、專業協會、工會等等。近代公民社會含義往往是相對於國家政權而言的,指國家控制之外的社會經濟生活。

在中國,由於翻譯的原因,公民社會這一術語被廣泛地錯誤理解。因為英語中的Society不僅有社會之意,還有團體的意思,因此翻譯為公民組織或公民團體更為便於理解。

文章「『大嘴公民』姚晨的意義」評論表示,公民精神是植根于日常生活中的理解、關心和參与公共事務的實踐熱情、思維方式與政治素養。公民關心周圍發生的一切不是出於看客心態,而是因為它們都與自己的生活密切相關。用公共精神來考量和維護公共秩序、公共利益,是基本的公民倫理。

市場經濟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而公民社會卻嚮往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幸福。因此,尊重公民意見甚至比提升GDP更重要。

評論認為,互聯網時代,人民不再「道路以目」,而微博作為自發媒體已滲透進日常生活,「使人們在即時、便利、平等的互動中,集結成公民自發、社會自治的力量。」

但也有海外評論人士認為,只要中共還在掌握對中國的統治大權,就不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公民社會」在中國誕生。

該評論人士表示,89年的六四血腥大屠殺和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鎮壓,以及對民間維權個體的無情迫害和對互聯網、微博的嚴厲監控都說明了一個殘酷的現實:以嗜血、殘忍、暴力為主要特征中共專制集團,不可能允許中國人真正地「在即时、便利、平等的互动中,集结成公民自发、社会自治的力量」,更不會允許這種要求擺脫其獨裁政權控制的「公民自发、社会自治的力量」發揮正常的作用。

而中國民眾公民意識的日益覺醒,和參與群體維權事件的熱情與勇氣的爆發式增長,都必然與中共統治集團的極權利益產生無法調和的矛盾,沖突在所難免而且只會愈演愈烈。只有徹底解體中共,中國社會才有起死回生的契機,也才有可能誕生真正的「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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