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自由——韓國憲法

【新唐人2012年7月19日訊】韓國的第一部憲法於1948年7月17日通過。在追求民主的發展的過程中,體現民主制度,韓國憲法經歷了九次的修改。還在此基礎上建立了憲法法庭,使韓國的憲法更加完備,請看來自韓國的報導。

7月17日是韓國的憲法日,一個國家的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它是國家的基礎,大韓民國的憲法,就闡明了大韓民國是民主共和國,並制定統治結構和運行原理。1988年,韓國獨立憲法法庭的創建及其成功的運作,使韓國成為一個更民主、更自由的社會。

如果國民認為政府有不對的政策和決定,就可以到這裏進行訴訟,甚至可以廢除不合理的法律。

韓國憲法裁判所從成立以來處理了1萬9千多起案件,其中對6百多起的法令定為違憲,300多起案件做出救濟工權力侵犯個人基本權利的生效裁判。這些案例充分體現了韓國民主主義和憲法保障

在韓國成功打贏要求延長選舉他地投票時間訴訟的延世大學法學學生柳承均充分的體會了憲法的民主和國民的權利

延世大學法學學生柳承均 「這個憲法不是單純的一個擺設,是真正的保障國民的權利的, 是真實地存在在國民之中的。」

任何韓國公民都可以提出問題的場所是韓國憲法裁判所,無論是一個人呼籲,還是多數公民意願,這裏通過憲法裁判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並捍衛憲法,在韓國即使是小學生也關心憲法的運作。

仁川松島中學老師姜聲國 「我們是由學生組成的社團,想了解憲法裁判所的作用及運作,對夢想成為法官的孩子們有幫助。」

在韓國的憲法歷史中也經歷了政治動亂,但是韓國國民能為了實行真正的民主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並用憲法制裁了獨裁統治者。

中國民主運動海外聯席會議韓國分部部長武振榮 「80年代也是民主運動时期,韓國當時當權者是全鬥煥,發生了光州人民起義事件,然後軍政府鎮壓,這是1980年發生的事,但是憲法改正後,人民就用這一部憲法起訴了全鬥煥。」

新唐人記者金燕韓國首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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