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牛案過關 衛署訂安全容許量

【新唐人2012年7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5日電)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今天說,行政院衛生署將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訂定的標準,及國人膳食習慣,審慎評估後,訂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

立法院臨時會下午三讀修正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未來符合安全容許標準的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牛肉將可進口,餐廳、攤販則必須標示肉品來源。

胡幼偉下午受訪表示,食管法授權行政機關對進口美牛可允許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由行政機關訂定。

他說,衛生署會參考CAC對萊克多巴胺容許量訂定的標準,及國人膳食習慣,從科學角度審慎評估後,訂出安全容許量。

CAC5日通過的牛肌肉及脂肪萊克多巴胺殘留安全容許標準都是10ppb。

強制標示方面,胡幼偉表示,衛生署為民眾健康把關,會嚴格監督市售牛肉,不管密封或散裝牛肉產品,都會要求商家、店面、賣場做好肉品來源標示;食管法訂有罰責,未來會切實執行。

他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嚴格執行「牛豬分離」政策,且已與養豬業者多次溝通,養豬業者都了解政府對「牛豬分離」政策的決心。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