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沈瑞華抗強拆 接神秘電話後遇「車禍」

【新唐人2012年7月26日訊】昨天(25日)下午4點12分,一個號碼為0519-83970100打電話給沈瑞華,稱有又到她家強拆房子了,沈瑞華立即從單位騎車回家,途中突然發生了這一起蹊蹺的「交通事故」,這是在沈於今天凌晨1點清醒后說的。目前還沒有脫離危險,腿部和手臂都骨折,主要是高位截癱。肇事車輛目前已被鐘樓區交警大隊控制。

前天,雙方還為房屋拆遷進行談判,沈瑞華作出巨大讓步,但因政府(參与「談判」的五星鄉的一個管拆遷的邱某、蔣某和拆遷公司的羅琴、以及一個自稱是開發公司的男的)仍然不滿意而不歡而散。

經查,這個神秘電話是從常州市五星鄉人民政府村鎮建設辦打出的。因為這個神秘的崔命電話,沈瑞華家人懷疑這是一起針對拆遷而策劃的行動。如果沈瑞華家人的懷疑得到證實,那麼中國大陸的平民百姓還有什麼生命財產安全?

司法奇聞:不具有主體資格,常州一法院照樣為其開出先予執行裁定

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五星街道周平崗村委周家村92號的周惠明、沈瑞華夫妻倆,突然於7月5日下午收到常州市鐘樓區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書,稱:本院應原告常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以「情況緊急」為由,請求先予執行的申請,裁定周惠明、沈瑞華夫妻應該在裁定生效三日內從92號房屋搬出,交原告拆除。

原告?不錯,常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曾經是以「房屋拆遷人」的資格,向常州市鐘樓區法院就92號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提起過民事訴訟,也就是訴訟法規定的原告。但,由於常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在提起民事訴訟后,周惠明、沈瑞華夫婦在著名律師張成茂的指導下,就常州市國土資源局徵收周家村土地的行為提起行政訴訟,鐘樓區法院只能將審理中民事訴訟中止。經常州市中級法院查明和認定:常州市國土資源局對周惠明、沈瑞華夫妻房屋地塊(原集體土地)不存在任何的征地手續,並作出(2012)常行終字第78號終審裁定。

既然連征地手續都沒有,那麼就不存在什麼國有土地的收購儲備,也就是常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要對周惠明、沈瑞華夫妻房屋地塊收購儲備缺乏起碼的法律依據,更不具有房屋拆遷人的資格了,當然也不具有對房屋拆遷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主體資格。

見常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的土地儲備和房屋拆遷行為統統違法,常州市鐘樓區法院就通知周惠明、沈瑞華於7月5日上午到法院協商。遵循「民不跟官斗」的古訓,周惠明、沈瑞華夫妻倆在明知道自己將百分百能贏得民事訴訟的情況下,仍然接受了鐘樓區法院的「協商」要求。

鐘樓區法院的協商倒也顯得比較鄭重其事,由一把手院長夏偉忠指定一專職副院長出面,民一庭的庭長王明等參与。當沈瑞華提出自己可以忽略常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的違法行為,但拆遷補償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市場價格給予時,院長夏偉忠還表態說這完全合情合理。

可到了下午,鐘樓區法院突然將上午的表態變成變態,在明知道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在房屋拆遷合同糾紛一案的民事訴訟中將百分百敗訴的情況下,給周惠明、沈瑞華夫婦送達了(2011)鍾民初字第1233號民事裁定書,要求夫妻倆為沒有了訴訟資格的常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騰房。

見鐘樓區法院如此膽大妄為地枉法,平時柔弱的沈瑞華突然變得堅強了起來,立即將家中的煤氣罐搬到了防禦要地,表示:只要這些不法分子膽敢來侵犯自己的合法私人財產,自己願意成為江蘇常州的唐福珍!

為了唐福珍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張成茂律師目前正在起草「關於常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不具有房屋拆遷人和訴訟主體資格」的確認之訴,以遏制鐘樓區法院的司法亂為行為。

沈瑞華電話:13401607626。周惠明電話:13813554837.
鐘樓區法院夏偉忠院長:13961135288.鐘樓區法院張偉民副院長:
鐘樓區法院副院長岳衛東:13776866266.民一庭王明:13861230919.

常州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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