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三公經費」和政府特權

【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訊】按規定,今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2011年中央決算後,財政部就得在20日內批覆中央部門決算。而中央部門一旦收到財政部批覆,就要向社會公開決算。於是,在7月19日,92家部委在官方網站上公開部門決算及「三公經費」等情況。所謂「三公經費」,特指中央財政通過財政撥款安排相關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用於因公出國、公務車購置和公務接待方面的支出。

2011年中央本級的三公支出是93.64億元。其中,出國費19.77億元、公車費59.15億元、公務接待費14.72億元。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的行政經費合計899.7億元,比上年增長1.42%。這是繼2010年第二次公開三公經費。官方媒體強調其進步:公開的內容更多,決算表格由2張增加到6張;首次公開了行政經費等等。然而,公眾怒向「三公」。

首先,「三公經費」標準不清,各部門編制口徑不同,批准預算的尺度不統一。例如,只籠統列出公務接待涉及項目,對公款接待費用標準不得而知。

其次,缺少細節。例如,因公出國比重最大,佔三公經費六成。究竟「在國外停留多少天,幹了什麼事?」有人追問,南水北調辦公室34人出國考察,人均花費5.63萬,到底花在了哪?他們給出的說明是「主要用於學習借鑑國外調水工程關鍵技術、先進設備和建設管理經驗等出國業務培訓和考察支出」。那麼,你們究竟學到了什麼「關鍵技術」,做了什麼「業務培訓」?

第三,奢靡。廣電總局及所屬事業單位,一年公務接待1793次,也就是平均每天接待近5次,平均標準7000元。據其解釋,這些「接待」主要用於來華參加廣播影視國際交流團組、國外影視攝製團組、發展中國家廣播影視代表團和業務技術人員培訓等外事接待費用以及其他公務接待。

中國作家協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09.7萬元,佔21.26%,比2010年的59.57萬元高出近一倍,大大高於55.00萬元的年度預算。作協書記處書記陳崎嶸對此的解釋是:從2011年開始,財政部要求將外賓接待費用計入公務接待費,增加部分即出於此。誰都知道,將公務接待費和接待「外賓」掛鉤,只不過是逃脫奢靡和浪費責任的一個說法而已。

更具有挑戰性的質疑是所公佈的「三公經費」真實嗎?按目前的預算科目分類,並沒有完整的「三公經費」科目,各部門預算支出,一般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用來「養人」,由各級財政撥款;項目支出用來「做事」,由各級發改委項目撥款加配套資金。「三公經費」屬於「基本支出」。因為標準不明確,他們可以將違規的「三公經費」轉移到「項目支出」去。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各級地方政府也有「三公經費」問題,因為沒有地方「三公」數據,中國每年「三公經費」9000億這個數字就無法證實。其實公眾心裡有本賬:實際三公支出要比公佈的高得多。

執政黨和政府本來想通過公佈「三公經費」重建威信。但是,適得其反,它讓人們再一次真切地看到政府怎麼樣濫用特權,「合法」地、制度化地奢靡、浪費、腐敗。是納稅人用血汗錢支持著總量驚人的「三公支出」,而全面的真實公開還有待時日。人們在憤怒、無奈的同時,公民意識也在覺醒。它最集中地體現在微博上成千上萬人的質問和批駁上:「公開」不是欺世盜名的工具。公開只是滿足公眾知情權,並不賦予監督權和制約權。以中國地震局為例。該局2011年度「三公」支出 5607.43萬元,用於公車的達3562.93萬元。而同年地震預報預測經費只有270萬元,不足公車消費1/13。地震局到底是用來預測地震的還是用來車震的呢?

一句話,中國繼續拒絕民主制度,執政黨和政府的特權將無法被抑制。那種想以公佈「三公支出」為起點,建立財政信息公開制度,不過是自欺欺人的一種幻想罷了。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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