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工作無報酬引法律訴訟

【新唐人2012年8月1日訊】中國人常說,時間就像海綿裏的水,只要你擠它就能出水。現在,智能手機成了幫人們從緊張的生活中擠出時間的絕佳工具。不過,這也帶來一個新問題。很多人下班後還無時無刻不在用手機工作,那麽老闆是不是應該支付加班費呢?現在,在加拿大,已經有人爲此提出了法律訴訟。來看報導。

還有比布魯克斯(Brooks)夫婦更忙的嗎?他們要照顧兩個不到3歲的孩子,還要忙各自的工作。

妻子Judy Brooks:[真有必要在這個時候看手機嗎?]

這部智能手機佔據了他們的注意力,甚至是在接受採訪時。

妻子Judy Brooks:[看手機是早上起來的第一件事,睡覺前的最後一件事,吃飯時用,看電影時用、約會時也用。]

作爲一名信息技術經理,Joel Brooks每天下班都要花3到6小時來回覆與工作有關的電子郵件。

丈夫信息技術經理Joel Brooks:[生意幷不是到了5點就停止了。所以多年以後我已經習慣成自然。]

這要歸功於智能手機。這個科技把有償和無償工作之間的界限變模糊了。

美國一項新的調查發現,超過8成受訪者在下班時間仍會繼續工作長達7小時,幾乎相當於多幹了一個工作日。而大多數加班時間花在了手機上。研究者認爲,這打亂了家庭與工作之間的平衡。

卡爾頓大 Linda Duxbury(Carleton University):“如果在週日下午2點打工作電話,人們會考慮再三,但發電子郵件就不會多猶豫。]

她說,很多公司都需要員工在下班時用手機聯繫客戶。不少人都發現了這個現象。

無償工作集體訴訟代表律師Douglas Elliott:[老闆應爲員工下班後額外幹的活付工資。現在更多人意識到在這些情況下,他們被老闆剝削了。]

這名律師說,美國已經有人因爲用智能手機超時工作而將老闆告上法庭。而他自己也分別代表加拿大5千名豐業銀行員工(Scotiabank)及3萬1千名帝國銀行員工(CIBC),提出了總共近十個億的集體訴訟。安省法律規定,每週超過44小時的工作,老闆應該付加班費。

作爲經理,Joel沒有資格拿加班費。而他的太太Judy希望能得到一些補償。

妻子Judy Brooks:[下班時應該和家人共享美好時光。]

她說,美好的家庭時光,要從關掉手機開始。

新唐人加拿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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