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後首日 葉盛茂赴北檢報到

【新唐人2012年9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昨天獲假釋出獄後,今天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向執行科檢察官及觀護人報到,未來他每月都須報到一次。

葉盛茂被控將檢調偵辦三棧礦場案的搜索情資洩漏給立委柯建銘,遭判刑2年6月確定,去年7月發監執行,由於葉盛茂服刑期滿1/2,累進處遇也到假釋門檻,加上他年逾7旬,服刑態度良好,通過假釋審查。

葉盛茂昨天獲假釋出獄,依規定他在出獄後24小時內須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報到,他在今天上午9時左右向檢察官報到,再由檢方指揮觀護人執行假釋付保護管束。

觀護人告知葉盛茂應遵守事項,包括保持善良品行,不得與素行不良的人往來;服從檢察官及觀護人的命令;不得對被害人、告訴人或告發人尋釁;對於身體健康、生活情況及工作環境等,每月至少向觀護人說明並報到一次;非經觀護人許可,不得離開戶籍地;離開戶籍地在10天以上時,應經檢察官核准。

由於葉盛茂另被控隱匿公文案,目前由高院審理中。葉盛茂昨天出獄後,高院立即傳喚葉盛茂到案開庭,庭訊後裁定維持葉盛茂先前具保的新台幣500萬元,並將他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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