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仍留保障 保險別輕易解約

【新唐人2012年10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0日電)經濟不景氣,無薪假及裁員潮逐漸湧現,壽險業者表示,保戶如果因為收入短少而繳不出保費,千萬別急著解約,善用契約調整,可保障權益及降低保費損失。

中國信託人壽客服中心主管周治偉說,投保長年期保險商品在投保前3年解約,能拿回的解約金有限,十分不划算,建議保戶在繳不出續年度保費時,先與保險公司聯絡,詢問商品的保單條款關於契約變更項目的權益後,再作決定。

針對一般長天期壽險契約,保戶至少有4種契約變更選擇保障權益,例如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要保人可以用已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不必繼續繳費而契約仍然有效,保險範圍與原契約相同,只是基本保險金額會降低。

另外,也可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以定期保險的形式,讓保單仍有相同的保險金額。

壽險業者建議,保戶也可減少「基本保險金額」,降低應繳保險費;或變更繳費期別,由一次性的年繳改為半年繳、季繳或月繳,減輕在特定時間內應繳保費負擔。

壽險業者表示,當續期保險費到期未繳交時,保險公司對於年繳或半年繳者會通知,自通知到達翌日起30天內為寬限期,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行通知,並自保單所載保費應交付日期翌日起30天內為寬限期間,如果被保險人在寬限期內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仍要負起理賠責任。

壽險業者說,保戶日後收入如恢復正常,可把握在保單停效兩年內、保險期間屆滿前,提出保單復效申請,保險公司會根據契約條款約定辦理,讓保障完全恢復,不需重買新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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