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新規 歐盟考慮延後執行

【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訊】(中央社台北11日電)據彭博社引述3名知情人士說法報導,歐洲聯盟(EU)可能延後巴塞爾(Basel)銀行資本新規上路的期限長達1年,銀行業先前已示警,照原訂時程表推行恐怕會拉高他們的成本。

這些因磋商不公開而婉拒具名的消息人士指出,面對2013年1月1日將新規納入法律的國際最後期限,歐盟議員和官員今天召開一系列會議的最近1場,以討論歐盟應如何實行巴塞爾措施。

知情人士透露,歐盟輪值主席國賽普勒斯的代表和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議員討論到,在歐盟內執行措施的啟動日期有沒有可能延到明年初以後。其中1位消息人士說,考量中的替代日期包含2013年7月1日,或2014年1月1日。

在巴塞爾銀行業規章的執行方式上,歐盟一直難以達成共識,針對獎金限制和如何確保銀行業能挺過資金緊縮,議員和官員意見分歧。這些措施將使銀行業必須當作破產緩衝的核心資本提高逾兩倍。

20國集團(G20)2010年同意,應從明年1月1日起開始導入巴塞爾規定,並應在2019年前全面實行。

制定這套規定的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本週坦承,並非所有國家都會趕上2013年啟動日期。

歐洲銀行業曾說,有鑑於歐盟實行措施的最後細節還未知,原訂啟動日期如今已「完全不合理」。銀行業指出,試圖為仍變動不一的規定作準備,恐怕會推升他們的成本。

消息人士說,今天會議上未作出任何延後的決定,本月稍晚將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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