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省部級落馬官員 貪後仍能獲晉升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訊】深圳大學研究生塗謙以中共16大以來,72名省部級落馬官員為樣本進行研究顯示,有近八成官員腐敗期間職務能得到晉升,這篇報告因為耶魯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陳志武的一條微博引起了不少網友熱議和轉發。

塗謙在研究中指出,“錢、權、色”是中國官員腐敗的高發領域,從2003年至2011年落馬的這72名省部級官員,52人來自地方有,佔72.2%;20人來自中央,佔27.8%。有近八成在貪污過程中職務還得到晉升,其中,陳良宇從廳局級幹部成長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何閩旭由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提拔為安徽省副省長。

深圳律師範標文認為,在當今中國只有腐敗才能有錢行賄買官,中共當局反貪腐中被揪出的貪官,幾乎都是權力鬥爭的結果,如果這些貪官在黨內沒有失勢,是不可能被揪出來的。

範標文:“在一黨專政這種前提下,他只要在黨內沒有失勢,那就沒有可能追究他的責任了,因為沒有其他政黨可以制約。”

北京網路作家馬先生則認為,中國大陸的這種腐敗,其實是一個制度性的問題,官員的陞遷與他和上級構成的利益鏈條有著最重要的關係。

馬先生:“我認為最主要的對官員晉升構成影響的,就是官員本人所跟的上級直接領導的仕途和影響力,這也是現代官僚體制的一個基本特徵。”

塗謙的調查分析還指出,中共官員腐敗一般9年後東窗事發;政治領域腐敗主要是買官賣官。

新唐人記者徐風、鄭欣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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