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憑單逾期 辦展延才能領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7日電)財政部國稅局今天表示,在7月領第1批退稅憑單的納稅人若迄今未兌領,由於憑單已逾期,需到國稅局辦理展延才能兌領。

第1批退稅憑單的兌領期限為9月30日,國稅局表示,尚未兌領者可持憑單,向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辦理展延憑單兌領有效日期。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