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品管 預公告半年實施

【新唐人2012年10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3日電)環保署今天說,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上路後,會先專案輔導第一波適用單位,經半年預公告期後才正式實施。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趙天麟、李應元與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立委林世嘉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趙天麟說,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將在1個月後,也就是11月23日實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計第一批適用規定的6大類場所包括醫療機構、政府中央機關、消費場所、交通場站、安養機構、幼兒園。經民調,卻發現這些單位普遍不清楚相關法律規定、罰則。

趙天麟表示,民調指出,72.2%醫療機構跟62.5%中央機關知道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上路的日期,但48.1%交通場站不知道新法實施日期,消費場所、安養機構、幼兒園不知道的比例也都超過一半。

他說,這些場站、單位不清楚室內空氣品質相關罰則的比例都超過60%。59.9%受訪單位對新法上路後的處理方式是「不清楚、不知道」,21%受訪單位要「等公文或高層決定」,只有5%受訪單位表示會「窗戶打開或半開放空間」,1.9%受訪單位會「增設清淨等設備」。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謝燕儒表示,法規上路後,會先專案輔導第一波適用單位,經半年預公告期後才正式公告實施。6大類場所必須規模達一定門檻以上才適用法規,否則是以自主管理方案來督促他們改善空氣品質。環保署也會去了解、關注空氣品質檢測機構的收費,不會讓被管制對象要花很多錢。

這份民調是由趙天麟國會辦公室委託比得利民意調查公司於16到18日進行,調查環保署及相關單位提供的6大類場所,成功訪問644個對象,成功率約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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