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言博客】皮鞋可以扔,但最好扔破鞋

【新唐人2012年10月29日訊】【禁言博客】皮鞋可以扔,但最好扔破鞋

皮鞋可以扔,但最好扔破鞋

“新浪博客”有篇署名贛能向天笑的文章,對最近,有高級五毛之稱的司馬南,在海南大學演講時,遭學生扔鞋一事評論說:扔鞋,無論如何也談不上是文明之舉,但,無傷大雅。現在,卻有人拿出“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所謂的名人名言,來痛斥扔鞋行為,並聲稱,不同觀點的雙方話語權對等,完全可以用自由辯論的方式進行思想交鋒。真是欲蓋彌彰!我們甚麼時候,有過平等的話語權?大家去翻翻報紙、看看電視,一片的歌舞昇平,一片的頌揚獻諛,哪容得下半點批評?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而這個自由,最主要的就是發表批評意見的自由,絕不是唱讚歌的自由。但事實卻是,在大庭廣眾是不能批評的,否則就有顛覆之嫌疑﹔在媒體上也是不能批評的,否則便有煽動之嫌疑,有停刊處分的危險。即便在最自由的網絡上,發表異見,都會被刪得一乾二淨。個個是敏感詞,處處有文字獄。最後,只能在自己家裏發發牢騷。不過,這已經是極大的進步了。想想三十幾年前,私下妄議都有極高的風險,一旦被人告發,就是現行反革命罪。就像扔鞋的學生所說的:“今天在這裡,我和你的討論權利,是很不對等的。我是極其不自由的,你講的都是“政治正確”的政治理論,你講完就去住大賓館了,我要是反駁你,就可能進黑屋子”。文章說,扔鞋,的確不是文明之舉,但扔鞋,是被扼住喉嚨的我們所能做出的,最後的不得已之舉。只要不是扔炸彈,扔幾只鞋,將那些獨佔話語權的無恥之徒轟下來,又有何妨呢?不過,我建議,要扔就扔破鞋,別糟蹋和浪費了好鞋,不值得。

不出遠門不知道自己有多賤

凱迪社區,有一封遊客寫給旅遊景點主人的信,信上說,哈羅,幸運兒們!之所以稱你們幸運兒,主要是因為你們居住的地方,太熱門。你們的幸運,或表現在,地殼運動給你們造了一座名山;或者一位名人被流放,死在你們那兒﹔或乾脆有一位大人物就出生在你們那兒。總之,在這不勝枚舉的原因中,總有一條成為理由,讓我們成為遊客,千里迢迢的到你們的刀口上,讓你們宰。誰叫我的家鄉沒有名山呢?美麗的湖泊我們曾經也有過,如今都成了垃圾場﹔廟宇也有幾座,破四舊時全砸了。你們有今天的幸運,應該感謝你們的先人,更應該感謝我們的先人。因為你們先人種的樹,你們能在圍起來的樹蔭下,賣給我們比高檔茶樓裡貴幾倍的茶水﹔因為你們先人修的亭臺,你們能把最佳的攝影取景地霸佔下來,收高價的取景費。正是因為有你們,才讓我知道,世界上,原來還有比三星級酒店都貴的茅草屋;比油還貴的水﹔比熊貓肉還貴的母豬肉﹔古人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一次短途旅遊,能培養出一個忍者,你甚麼都得忍著。一次中途旅行,能培養出一個優秀的打假英雄,一次長途旅行,如果沒有鋼鐵般的意志,你一定能鍛練成為一個大騙子,如果經歷過三五十個風景點兒的商家、酒店、文物販子的洗禮,你居然都沒成為騙子的話,說明你已經被騙傻了。文章最後說,我承認,在風景名勝地,你們可能是少數人,但破壞性卻極大,像湯裡的一顆老鼠屎,想想留給你們飯碗的祖先吧,看在他們的份上,別往留給你們子孫的飯裡,撒那些讓人噁心的東西。

人民不要我,黨要!
原江蘇射陽縣糧食局局長劉平,在任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公家上億元損失。局長換屆時,遭到憤怒的人大代表否決而落選,可是,中共卻任命他當糧食局黨委書記。他得意的說:“人民不要我,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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