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艦案求償 軍方視判決研處

【新唐人2012年11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軍方為拉法葉艦案提起訴訟求償,媒體指法院判決敗訴,但尚未收到判決書,收到後再研處後續作為。

國防部認為軍火商汪傳浦、郭力恆等人在拉法葉艦採購案中涉貪,造成軍購費暴增,並使國防部名譽受損,因此提起民事訴訟,向兩人求償8.8億美元。

但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公布判決認為,監察院於民國91年公布調查報告,國防部卻遲至96年才提起訴訟,請求權超過時效,判決國防部敗訴,全案可上訴。

國防部軍法司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上校受訪時說,到下午為止都未收到判決書,不知原告之訴駁回理由為何,將於收到後審慎研處後續作為。

國防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說明,請求汪傳浦等侵權損害賠償訴訟案,起於96年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拉法葉艦採購案,汪傳浦收受法國方面佣金、行賄郭力恆等貪污案件期間,汪傳浦等人未到案,刑事審理程序無法進行。

國防部表示,為全力追討他們的海外不法所得,經最高法院檢察署協調國防部,以汪傳浦等人侵害國家利益造成損害為由,具狀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國防部表示,有關法國違約給付佣金給汪傳浦等人,國防部依法提起國際商務仲裁,請求賠償8.75億餘美元,法國巴黎上訴法院已於去年6月判決台灣勝訴確定,賠款已全數受償,匯回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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