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決賦予央行監管金融權力

【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13日專電)經過14小時協商,歐洲聯盟27國財長會議達成協議,賦予歐洲中央銀行統一監管歐元區金融機構的權力。

歐盟今天舉行高峰會,將討論歐洲理事會主席范宏畢(Herman Van Rompuy)所提3階段「朝向真正貨幣與財政聯盟」報告,首要之一就是務必在年底前明年初設置轄屬歐洲央行的單一金融機構監管機制。

歐盟財長會議凝聚的共識,為下午即將揭幕、今年度最後一次的歐盟峰會開啟先機。27國歐盟財長一致決議,賦予歐洲央行權力,可直接監管歐元區大型銀行,並干預發生問題的小型行庫。

另據歐盟發布新聞稿,非歐元區國家也可加入金融監管機制,並可參與董事會運作,享有平等、完整的投票決策權。

雖然范宏畢的時間表期盼年底前設置監管機制,但考量立法進程等因素,單一金融監管機制可能得等到明年底才能正式運作。

歐債危機爆發至今超過3年,歐盟財長會議達成的共識,象徵為建立財政聯盟甚至基礎更廣泛的經濟聯盟奠定基礎,而歐盟財長會議今天達成結論,也使得歐盟兌美元匯率,站上1.30價位。

此外,建立金融機構的監管系統也象徵著,不論歐洲經濟火車頭德國或是末段班的希臘,都有決心團結一致處理歐元區的財政缺口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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