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都警分局長 調高官等加薪

【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3日電)考試院會今天通過,調高直轄市警察局分局長、大隊長的職務等階;預估有105人會因此加薪,第一年人事費用增3000萬元。

考試院會今天審議通過,直轄市(桃園縣準用)警局分局長、大隊長職務等階,由現列「警正一階」,修正為「警正一階至警監四階」。

內政部提供給考試院的資料指出,警察人員列等長期偏低,警監人數占全體警察比例約0.3%,比起公務員簡任比例約5.5%明顯偏低,這次直轄市分局長、大隊長的職等調高後,警監人數比例約0.45%,有助於警察人員士氣提升。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受訪指出,銓敘部、內政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都認為,直轄市警局各分局長、大隊長是機關首長,職責繁重,而且這次調整案不會影響整體警察機關內部相關職務的衡平,也不會改變原有的陞遷序列,因此考試院同意調整,這次調整職務人數為105人。

職務列等調高,薪水也會跟著調高。根據行政院人事總處估算,此案所需增加的人事費用,初估調整後第一年會增加新台幣3000萬元,前6年共增加1億9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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