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軍13年前曾稱要去美領館申請避難

【新唐人2012年12月15日訊】(新唐人記者藍銘浩綜合報導)曾經威風八面、風光無限的重慶市「打黑英雄」王立軍出人意外的外逃美國駐成都領事館,是中共一連串內鬥浮出水面的直接源頭。有知情人士向《中國新聞周刊》記者透露,王立軍在1999年接到「三輪車夫案」的法庭傳票時,衝口而出的第一句話就是:我要去美國領事館申請避難。一語成讖,13年後的王立軍竟然真的以這樣一種方式,結束了自己的警察生命。

王立軍在今年2月「闖館事件」發生后,這起當年被多家媒體報道過的「三輪車夫案」,又被重新翻了出來。

《中國新聞周刊》描述道,1998年10月14日,三輪車夫張貴成由南向北騎行在開原市文化路上,車上拉著一對母女,橫過十字路口時,一輛車正從西向東行駛,見到三輪車便剎車,但沒能及時剎住,將張貴成連人帶車撞倒在地。

一名黑衣男子從車裡走出來,讓張貴成上車。張貴成不肯說他看得很清楚,這個男人是自己一人開車。由於張貴成不肯上車,黑衣男子便用手拉他,拉脫了,就連打了張貴成三拳。張貴成正要還手之時,有一個過路人勸他不要動手,黑衣男子是鐵嶺公安局的人。

後來當地派出所、交通隊、公安局都來了人,給這個黑衣男子敬禮。張貴成這才知道,原來這個人就是王立軍。張貴成先是被交通隊帶到警局,隨後去了看守所。

《中國新聞周刊》獲得了當時交通隊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還有包括當時坐在人力車內的女子任靜秀於1998年10月14日當天在開原市公安交警大隊做的證實材料。任靜秀當時表示「沒有看清是誰撞的我」。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則顯示:第一當事人王立軍,因違反機動車行車規定,應負該起事故的70%的主要責任。第二當事人張貴成,因違反非機動車行車規定,應負該起事故30%的次要責任。

不過,當天開原市公安局開具的《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卻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因交通肇事,對張貴成給予拘留15天的處罰。張貴成後來在看守所呆了6天。

1999年3月10日,開原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張貴成訴王立軍民事傷害賠償一案。張貴成的代理律師楊英傑、解宏閣用約一個月時間搜集取證,找到近20位當時在場證人做詢問筆錄,證實1998年10月14日是王立軍一個人開車,撞倒了三輪車夫張貴成,還有證人證實。王立軍當時說:「三輪車夫妨礙公務,把他拘起來。」

立案后,在開原市中固法院進行了一次庭外調解,王立軍、張貴成和解宏閣律師在場。

10餘年後,張貴成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清楚地記得王立軍當時對他說,「老張大哥我對不起你」,但既不承認開車撞人,又不承認打人,張貴成因此十分惱火,便沒答應調解。雖是調解,也有對話錄音,一位聽過該錄音的張貴成鄰居回憶,當時王立軍確實向張貴成說了「對不起」。

1999年夏天,此案改在新城法院開庭。庭上,王立軍原來的「對不起」變成了:我代表我的司機向你表示道歉。任靜秀也成了辯方證人,證明當時並非王立軍開車,而是司機任樹輝開車,王立軍及同事劉勇在車內後排。

然而,據另一位知情人向《中國新聞周刊》透露,王立軍本人曾有過道歉的想法,但因為此事很快搬上報端,王立軍感到騎虎難下。

那時,王立軍已經獲得了幾乎所有可能獲得的榮譽:「全國公安戰線英雄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遼寧省十大傑出執法者」,遼寧省首屆「五四」青年獎章,「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張貴成最終因證據不足敗訴。13年過去了,張貴成已是59歲的老人,幾年前患了腦血栓,落下了半身不遂。官司敗訴后,他再也沒見過王立軍。

一位知情人向《中國新聞周刊》透露,當王立軍接到「三輪車夫案」的法庭傳票時,衝口而出的第一句話就是:我要去美國領事館申請避難。

沒想到的是王立軍竟然一語成讖,13年後真的以這樣一種方式,結束了自己的警察生命。

而王立軍在任時期曾風風火火的重慶公安局,如今也正在努力「去王立軍化」:一些曾被王立軍處理過的民警正在申請「平反」;原被王立軍撤併的派出所也在逐步恢復;重慶女子交巡警換上了正規警服;重慶公安局門口兩個石球上王立軍手書的「劍」「盾」二字也消失了……王立軍在任時期,因有宣傳評比任務,每天關於重慶公安的新聞達十幾條,如今媒體很少收到警方的新聞通稿和採訪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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