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傷害 愛玩客導演不起訴

【新唐人2013年01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7日電)林男和溫女被控在國外拍攝節目時,夥同導遊毆打林姓旅遊業者,又在網路留言涉嫌誹謗。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予以不起訴。

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林姓旅遊業負責人指控,負責製作三立電視台「愛玩客」節目的林姓導演和溫姓女員工,涉嫌於去年9月7日在葡萄牙里斯本拍攝節目時,因費用支付問題發生爭執。

林姓業者說,林男和溫女涉嫌夥同當地導遊,要求他支付費用遭拒,導遊竟將他毆打成傷並限制行動。

林姓業者指控,被告2人回國後,涉嫌在臉書(Facebook)和背包客論壇留言,指稱他是「沒有牌照是非法營業」和「打著製作人名義持續在外招搖撞騙」。林姓業者認為被告2人涉嫌傷害和誹謗等罪嫌,因而提出告訴。

檢方表示,因林姓業者指控的犯罪地點在境外,也非涉犯刑法第5和第6條罪名,且最輕本刑也不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台灣的法院並無審判權,因此檢方在傷害罪部分不起訴。

另外,林男和溫女坦承張貼留言,但否認有涉嫌誹謗,2人表示留言均屬事實,且有發函給觀光局調查等語。檢方偵查後,認定被告2人在網站上的留言並非憑空捏造,予以不起訴,全案得再議。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