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盈餘才有獎金 馬英九支持改革

【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8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有的國營事業有政策任務,但除此之外,還是應回到有盈餘才有獎金原則,他與行政院都支持改革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昨天達成共識,自101年度起,國營事業(含官股銀行)有盈餘才可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

中國國民黨下午召開中山會報,與會者會後轉述,兼任國民黨主席的馬總統表示,不論是哪種獎金,都應結合改革。國營事業有的處在獨占或寡占市場,有的面對自由競爭,情況不盡相同,「基本上我們是支持改革,行政院也是支持這樣的改革」。

與會者轉述,立法院系統人士表示,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在立法院已吵很久,民主進步黨刻意塑造國民黨與全民為敵形象,如果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盡速處理,民進黨會將這項議題當成「提款機」,不斷炒作。

他說,面對民進黨操弄,國民黨團須適度回應。朝野協商過程中,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先主張完全不發任何績效獎金,後來堅持1.2個月上限立場,否則杯葛。

協商過程中,立法院系統人士表示,立法院系統有與行政院、經濟部聯繫,整體情勢,尤其定案前,行政院完全掌握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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