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3條件申請 2個月內決議

【新唐人2013年0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9日電)NCC主委石世豪今天對「旺中案」遞3項停止條件申請進度表示,保證2個月內會做成行政決定,否則最多延長4個月。

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案去年7月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條件通過,旺中寬頻需履行3項停止條件,NCC本月4日證實,旺中寬頻已在今年元旦前送出3項停止條件的相關申請案,包括將中天新聞台信託給台灣工業銀行,業務單位已開始實質審查。

NCC主委石世豪今天在立法院表示,NCC業管單位正詳細整理「旺中併購案」3項停止條件申請的資料內容,NCC也問過經濟部意見,經濟部目前看法是,信託有多種安排方式,還是要視個案而定,沒有通案一般解答,會就實際信託情形來看。

石世豪指出,停止條件決定要待全部資料審議完畢,召開NCC委員會做最後確認,保證2個月內會做成行政決定,否則會按照行政程序法正式延長,最多也只延長4個月時間。

NCC要求「旺中併購案」3項停止條件,包括中視數位新聞台變更營運計畫、改為綜合台;中視綜合台新聞部設立獨立編審委員會;旺中集團需「完全切割」中天新聞台。

此外,石世豪對壹電視交易案則說,當初香港交易所公告內容,壹傳媒交易應該是紙媒先行,交易條件在公告內容都很清楚,目前NCC內部還沒看到壹電視相關案件。

石世豪也對「南方周末」事件表示,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自主很重要,不只是報社老闆,以中華民國來說,向來尊重新聞媒體,政府不宜以法律沒有規定方式介入媒體運作,這就是新聞自由最重要核心意涵及真諦,所有先進民主國家都是如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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