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製運輸毒品 擬提高刑責

【新唐人2013年01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加重製造、運輸、販賣第3、4級毒品的刑責;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草案將製造、運輸、販賣第3級毒品(含K他命)的刑責,從現行5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高為7年以上;製造、運輸、販賣第4級毒品,刑責也從現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5年以上、12年以下。

行政院長陳(沖)表示,K他命氾濫,嚴重戕害國人健康,法務部決定從「製造、運輸、販賣」的源頭加重刑責。

他說,目前社會相當重視吸食K他命是否科以刑責的問題,近來媒體及各界專家學者也提出許多不同的意見,在藥物學、毒理學、法學各種觀點都有討論。

陳(沖)指示相關部會一方面進行立法程序,一方面也應蒐集多方建議,作為後續參考及研究。請內政部在實務上提供意見,教育部及國防部針對學生及服役軍人加強宣導工作。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轉述,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在院會中提及,酒駕有刑責,但吸毒駕車卻難以管理。

法務部代表當場說明,現行吸毒酒駕有刑責;交通部代表說,吸毒駕車與酒駕兩者檢測方式不同;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委孫以瀚說,技術面上可以提供協助。

陳(沖)請國科會召集會議,會同法務部、內政部、交通部共同討論,就吸毒檢測在實際執行上提供技術協助及跨部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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