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護專利 怪美上訴法院作梗

【新唐人2013年01月19日訊】(中央社台北18日電)蘋果公司(Apple Inc.)宣稱,美國1座上訴法院妨礙蘋果保護專利設計與功能,不被仇敵三星電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抄襲的努力。

蘋果已請求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簡稱聯邦巡迴法院)全體法官,同時復審兩宗試圖禁售三星疑似侵權產品的上訴案。3人法官小組通常會先審理上訴案,廣泛法律問題必須解決時全院有時會介入。

蘋果16日在文件中向該院表示:「這兩起案件將是個理想手段,能消除和專利所有權人何時能防止競爭對手侵犯其專利創新有關的不確定性。」

蘋果指控三星「明目張膽」抄襲iPhone和平板電腦iPad,主張1項聯邦巡迴法院裁決正阻礙蘋果取得法院命令,迫使三星變更產品或讓特定機種下架的努力。三星否認有抄襲蘋果裝置的情事。

這兩家企業合計占全球智慧型手機銷量約一半,正為了專利大動干戈,以在世界各地爭奪市占版圖。

聯邦巡迴法院3人法官小組去年10月裁示,三星在抵抗蘋果專利侵權指控的同時,可以繼續販售最新款智慧型手機Galaxy Nexus。這個小組表示,蘋果必須證明爭議中的專利搜尋功能,有刺激這項產品消費需求的效果,才能取得禁售令。

1名初審法官去年12月依照這個標準,駁回三星侵權判賠10億美元的官司持續進行期間,蘋果要求其他三星產品一併禁售的聲請案。

蘋果已請求專司專利法的聯邦巡迴法院,全體再議3人法官小組去年10月的裁決。蘋果16日敦促全院同時復審前述初審法官12月的裁決,跳過先由3人法官小組審理該案的步驟。

蘋果寫道,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駁回在10億美元賠償判決中關鍵的三星產品禁售聲請案,「讓專利所有權人根本不可能阻止直接競爭對手蓄意且成功抄襲專利權人的創新設計與功能,供競爭產品使用」。

蘋果指出:「雖然複雜產品中的單一功能普遍而言可能很重要,但它們一向不會獨立刺激消費需求,至少沒辦法證實。消費者選購複雜的科技產品有千百種理由,通常不會有決定消費者意志的單一理由。」

三星11日在Galaxy Nexus案件的文件中提到,聯邦巡迴法院去年10月所作讓專利功能和消費需求相連的裁決,是法律分析上「固有且基礎牢固的」部分,可用於認定若侵權產品留在市面上,專利所有權人是否會受害。

三星在文件中表示,否則,這「將允許專利所有權人憑著和消費需求無關的單一微小功能,就讓錯綜複雜的產品從市場上消失」。(譯者:中央社尹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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