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嫌免死 姑姑哭喊不接受

【新唐人2013年01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9日電)男童遭凌虐、餵食毒品致死,主嫌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今改判30年徒刑。男童姑姑聆判後哭倒在法庭上,哭喊「不接受」。

被害男童王昊的姑姑王薇君今天聽完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宣判後,當庭哭倒在地上,哭喊「為什麼」、「我不接受」。

聆判後,王薇君紅著眼眶說,法院只關注犯罪人的未來,「那王昊的未來在哪裡?」,對1名僅2歲多的男童凌虐20多天,比一刀殺死他更殘酷,高院卻僅判處主嫌劉金龍30年徒刑,她絕對不接受。

她說,劉金龍僅在二審某次開庭向她鞠躬道歉,但並非真心,只是想逃過死刑,且若王昊的案子如此判決,未來的兒虐事件靠誰來保護?她絕對會上訴且堅強面對。

根據法院判決,有多項毒品前科的劉金龍與女友及女方的2歲兒子同住;劉男於民國100年10月間以買糖果為由,將小孩帶到友人住處,並對女友謊稱「小孩在保母家」。

劉另與3名友人周建輝、許冠雄、鄭盛峰從10月11日到11月1日,為阻男童哭鬧,以燒紅鐵釘燙男童腳底、以鐵鎚打鼻梁和四肢、拔指甲等方式凌虐男童,還輪流強灌他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造成男童昏迷後死亡。

法院一審分別判處劉金龍、周建輝死刑及無期徒刑,許冠雄、鄭盛峰分別被判處13年及14年徒刑;二審改判劉金龍、周建輝各30年、20年徒刑;許冠雄、鄭盛峰分別被判處9年、1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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