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申報範圍 監院7月研討

【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日電)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召集人、監委趙昌平今天說,財產申報範圍是否縮小、查核範圍是否調整,監察院7月將舉辦研討會提出看法。

行政院先前曾表達,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要求公股董、監事也要申報財產,造成延攬人才困難。

監委李復甸也認為,當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起草,主要針對能預先知道政策走向的政務官,避免因政策不當得利,立法時納入法官、辦採購人士,需要申報財產上萬人,卻只抽查5%,真正需要被關注的人,反而注意不到,應大幅限縮財產申報制度。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今天邀請世新大學教授余致力等專家學者諮詢。對於是否限縮財產申報對象,與會監委轉述,學者們多認為「要退後,不可能」、「木已成舟」。

不過,有監委認為,財產申報人數一定要減少,如果連國小的採購人員都要求申報財產,範圍太大,反而無法查核出問題,另外,對於真正可能因為政策而不當得利的政務官,則要增加申報查核密度,否則現在只抽查5%,像林益世案就很難查到。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召集人趙昌平受訪指出,財申法所規定的財產申報對象,監察院必須依法行政,不能自行縮小,財申法是法務部主管,但執行機關監察院可以提意見讓法務部參酌。

趙昌平說,是否有修法必要,監察院還要再進一步討論,7月並將舉辦一場大型研討會,屆時,監察院將提出更具體的看法。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