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後 美小偷連本帶息歸還所盜錢款

【新唐人2013年3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沙莉編譯報導)隸屬美國媒體NBC的24 Hour News 8電視台18日(星期一)收到一封打印的信。信裡沒有署名,也沒有寫明回信地址。收信地址則寫為「新聞8台和警長收」。

信中一個人說道,大約30年前他從密歇根州巴裡縣的一家商店盜走了800美元,現在他連本帶息歸還所盜錢款。

他寫道,「我請求幫我尋找一個人,我欠了他的錢。」他大約在30年前從美國密歇根州Middleville北部位於M-37的Middle Mart商店偷竊了大約800美元現金。他表示要連本帶息歸還所盜錢款,因此送上1200美元。信中他沒有說明當年的偷盜原因。

星期一早上新聞8台給巴裡縣警長貝克(Bob Baker)打電話時,貝克還沒有看郵件。但不久,他和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就找到標有「保密」字樣的一個信封。信封裡面是一樣的信,外加十二張百元美鈔。

警察局並沒有備存三十年前未破的盜竊案,不過還是能追索到當時的店主。店主在1988年賣掉了生意,並確認商店在20世紀80年代的確被竊賊光顧過。

警長局將錢交還給前店主。店主表示,他很高興收回這些錢。

貝克警長說,「這種事發生得並不多。」貝克表示,當年的盜竊行為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當局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封信很明顯地表明,30年後,發信人對當年的行為並不感到光榮。他在信中寫道,「我無法表達我的抱歉,但我生活在內疚的陰影下已經太長時間。如果你找到店主,請告訴他,我那時太傻,我很抱歉。」

貝克警長說,竊賊很可能不是一個職業罪犯,而是一個想彌補所犯過錯的人。他說,「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追訴時間已經過去了,特別是如果這30年來這件事一直困擾著你,我想你已經受夠了。你現在已經做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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