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核電廠可為公投項目

【新唐人2013年03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2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表示,許多國家是否設立核能電廠,一樣經公民投票程序決定;核電廠能否做為公投項目,他非常確定可以。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薛凌下午在立法院質詢江宜樺表示,公投法規定「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核能四廠算不算「投資」事項?

江宜樺答詢說,他不認為核四廠屬投資項目,因而不能做為公投事項,這一點很確定。

另外,薛凌質詢江宜樺小時候的願望與心心念念的「職務」是什麼?

江宜樺會錯意,以為薛凌是問「植物」;江宜樺說,他喜歡竹子、蘭花等,薛凌則說講錯了,是職務不是植物,江宜樺則向薛凌致歉表示誤解提問。

江宜樺表示,小時候想當總統,後來不想,覺得當老師更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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