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源:李朝卿未撤案 移公懲

【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日電)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說,李朝卿復職案過程中「有很多朋友努力希望他主動撤回」,期限是昨晚7時,若沒等到就用公懲法處理。

內政部昨晚臨時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南投縣長李朝卿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調查,並繼續停職,案情轉折之大,外界有諸多疑問。

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上午出席活動,接受媒體訪問時,做上述回應。

媒體問及,李朝卿復職案有如此重大轉折,是否有高層授意?李鴻源說,完全沒有,事實上他從3月28日就一直在想怎麼處理這個案子,會壓這麼多天,就是希望找到轉圜空間。過程中「有很多朋友去努力,希望他(李朝卿)主動撤回申請案」,主動撤是最好的處理方式,完全和高層授意無關。

李鴻源表示,有跟李朝卿說,最晚等到昨晚7時,如果沒撤,就會依公懲法處理。

李鴻源表示,做出這個決定後,有和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新聞稿擬好後也有傳給總統。

李鴻源說,先前部內準備了2、3個方案和江宜樺討論,最後他們共同認為公懲法最適用。

媒體追問,是否是考慮社會氛圍下所做的結果?李鴻源說,要做一項決策時當然要考慮法律面、政治面和整個社會氛圍,不過,最重要還是要找到法。

至於南投縣長代理人選,李鴻源說,會朝如何讓南投縣政順利推展來思考,評估誰是適任人選;他也提到,現任南投縣副縣長是非常稱職的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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