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鬥毆打死人 4助陣者判刑

【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3日電)宋姓高職生與陳姓同學在網路留言起口角,宋糾眾持刀棒圍毆教訓陳,致陳送醫不治。參與鬥毆的林姓男子等4人被判8至10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16歲的宋姓高職生與陳姓同班同學在網路臉書上留言起爭執,宋告知友人要教訓陳,以談判為由約陳見面,並連絡10多人分別持刀或球棒前往約定地,陳也有友人助陣,雙方人馬發生鬥毆後離去。

陳遭多人毆打受傷,經送醫,因腦損傷及顱內出血不治,衝突中也有多人掛彩送醫。

宋姓高職生經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台中地院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處宋的友人林姓男子等4名成年人8年至10年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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