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客個資辦機 電信業員工判刑

【新唐人2013年04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4日電)董姓電信員工利用企業專案可拿到高價手機,夥同通訊行員工盜用客戶個資申辦門號。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將董男等人判刑。

法院判決指出,董男等人得知以企業專案申請門號,可免預繳逾萬元保證金,就可拿到高價智慧型手機。董男心生歹念,夥同通訊行員工賴姓女子、王姓男子,去年2月拿著過去暗槓客戶的身分證、健保卡等證件影本,假冒對方名義申辦手機門號。

受害的電信公司信以為真,董男得手後,將手機交由賴女出售變賣,分取贓款花用,多名被害人陸續收到電話帳單後,才驚覺受害而報警處理。

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罪判處董男等3人,各3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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