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非公務員新解 極具指標性

【新唐人2013年04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2日電)最高法院今天做出「教授不算授權公務員」的見解,雖只能對教授林昭任案產生拘束,還不能算是統一見解,但無礙本身的指標意義。

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被控辦理國科會、工研院等委託機構所補助的研究計畫經費採購驗收時,以不實單據核銷,法院一、二審認為他具有公務員身分,以貪污罪判刑。最高法院今天將全案撤銷,發回重審,並直接認定林昭任不算刑法上的「授權公務員」。

最高法院認為,林昭任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承辦國科會、工研院等委託機關補助的科技研究經費採購事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招標、審標、決標的規定,並非執行公權力行為的「公共事務」,不具「授權公務員」身分。

此外,最高法院還認為,林昭任是以「公款」購買「公物」供學生「公用」,並無不法所有之意圖,加上他既然不具公務員身分,自然就不能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論處,將案件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由於全國有上百名教授被控不實核銷研究費(買A貨報B帳,或以公款購置與研究無關的物品私用),分別在彰化、台北、新北、台南等地檢署偵辦。一旦最高法院今天這項「教授不算授權公務員」的見解確立,這上百名教授就可望擺脫貪污重刑,僅需論究較輕的偽造文書或詐欺罪。

儘管最高法院這次的判決,僅對未來重審本案的台南高分院產生拘束力,目前各地檢方承辦的案件,還是要看因個別案情,但最高法院首度表明「教授不算授權公務員」的見解,仍極具指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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