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器官捐不出 醫師:尊人權

【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19日電)法務部今天執行槍決6名死囚,但死囚器官未作移植。醫師表示,尊重人權不用死囚器官是國際主流。

今天槍決的其中2名死囚器官捐贈意願,不過沒有醫院要接手。死囚槍決首次器官全部都捐不成。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國際上對死囚器捐議題仍秉持不贊成的意見,基本上捐者有意願、有心很感激,就倫理而言,死囚是生活在沒有自由意志的環境。

台灣移植醫學學會理事長、台大醫院外科部醫師王水深表示,感激死囚捐器官並尊重,依國際潮流,目前仍持「不鼓勵、不支持、不執行」,等到國際人權進步才會有更進一步考量。

王水深說,國際考量主要是因為在不發達國家可能會以此壓迫人權,造成死刑犯人權及器官被誤用及濫用,站在全球視野角度衡量,尊重人權。

世界移植學會也是拒絕使用死囚器官,王水深說,包括在國際醫學會發表研究時也有條文勾選,是否有使用死囚器官,若使用則不接受論文,因為這考量到研究可能會有瑕疵問題,包括不尊重人權。

王水深說,這是國內醫界的共識,考量尊重人權不用死囚器官,鼓勵一般民眾發揮大愛捐贈器官。

上次死囚槍決在101年12月21日,6名遭槍決死囚,有3人願捐器官,但高雄長庚等多家醫院拒絕做死囚器官移植,最後只有1名被槍決死囚捐贈器官完成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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