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綜院建議 僅公布油批售價格

【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6日電)台綜院今天提出油價修正案,並建議未來浮動油價公式僅公布「批售價格」,不再公布「零售價格」;消基會建議調整浮動油價公布時程。

台灣綜合研究院召開「浮動油價修正機制研議」研商會,邀集專家學者、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與會。

根據台綜院修正方案,以成本加成法考量批售價,將批售價區分為購油(料)成本、營運費用、營業利益、價格調整及稅費等項目,僅購油(料)成本每週隨國際原油價格變動幅度從80%調整改為100%反映,其餘項目為定值,每年定期檢討。

台綜院建議,浮動油價修正採公開透明資訊、依成本加成法訂定批售價格、並透過油價審議委員會定期檢討參數及目標。

台綜院也建議,浮動油價機制以訂定「批售價格」為原則,不再公布「零售價格」,以促進零售市場自由競爭。長期目標朝向油品市場自由化,廢除油價公式,由市場自行訂價競爭。

學者建議,油價修正公式應該要讓民眾看得懂,即從國際油價趨勢,就可計算油價如何調整。

消基會董事蘇錦霞表示,目前浮動油價公式購油比例(70%杜拜+30%布蘭特)是否與實際購油比例相符,消費者疑慮中油調整幅度是否與國際油價相符,應有更明確資訊說服外界。

蘇錦霞認為,中油每個月購油而非每週購買,浮動油價公布時程是否每週可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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